船舶航修工作的一般要求

一、 无论是由船舶还是总管提出航修要求,总管都要负责对航修项目进行认真的审核。二、 在确定具体航修工程项目时应本着以下原则:1、 首先要从船舶安全和港口国检查的需要确定修理项目2、 从成...

一、 无论是由船舶还是总管提出航修要求,总管都要负责对航修项目进行认真的审核。

二、 在确定具体航修工程项目时应本着以下原则:

1、 首先要从船舶安全和港口国检查的需要确定修理项目

2、 从成本控制的角度,在满足船舶安全和港口国检查需要的基础上尽量控制修理范围。特别是在国外港口安排修理因费用很高,要严格控制修理项目。

3、 船舶没有能力自修的工程项目,同时又不能等到下次进厂修理解决的,可以考虑安排航修解决

4、 要考虑船舶所到港口的停泊时间、修理单位的修理能力等因素确定修理范围。

5、 尽量避免在国外安排航修

三、 总管确定了修理项目后要按照船管部编写修理单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好“修理工程单”。

四、 总管要将“理工程单”和拟询价的修理厂家输入系统,通过系统完成审批和询价、报价、比价、确定修理厂家等工作。

五、 在询厂报价时应尽量选择2~3个厂家,如果是一些特定港口或特定的修理项目可以只选择一个厂家报价,但是要在系统的备注栏和航修卷的面页中说明原因和理由,以便查阅。

六、 总管要在确认修理前对厂家的报价进行严格的审阅,对报价不合理的要在确认修理前与厂家商讨并最后确定修理的计价标准。特殊情况下如果来不及对报价进行商讨,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七、 修理工作完成后总管要及时将修理开始时间、修理结束时间、修理地点、是否产生非生产停泊等信息输入系统。

八、 修理工作结束后总管要督促厂家尽快提供“工程结算单”以便尽快通过审核程序确定修理费用。

九、 总管要注意在系统中及时生成修理确认单和完工单。

十、 总管所安排的每一次修理工作都要及时输入系统。除特殊情况以外,尽量避免先完成修理工作再输入系统的情况。

十一、 总管对船舶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确定修理工程项目时尽量将各种情况考虑周到。严格控制追加的工程项目数量。追加的工程项目要编写补充修理工程单。

十二、 总管在安排航修工程时,除了要在系统中做好完整的过程记录以外,还要保存完整的纸面记录,建立航修工程卷存放在档案抽屉中的“航修、检验夹”中。完整的航修纸面档案卷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面页(应记录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发生的时间和特殊情况)

2、 修理工程单和追加修理工程单(如果有)

3、 询价单

4、 修理厂家报价单

5、 修理确认单

6、 厂家工程结算单

7、 船舶的工程签收单

8、 完整的审帐记录

9、 付款发票的复印件

10、 船管部付款通知单

11、 其它附加记录(如果有,例如产生非生产停泊等)

十三、电器修理工程总管要将情况反馈给电器业务,并与电器业务协商确定修理工程并由电器业务安排具体的修理事宜。

  • 发表于 2023-06-1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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