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发了一篇记录船员如何要回中介费的实况记录。后台有位人美心善的小姐姐后台提醒我说,很简单的一个事,小编可以教船员,在交中介费时,签署好收据,微信搜索小程序腾讯电子签。
无独有偶,某位在海事局就职的微信好友也这么吐槽,“真的无语,为什么花这么多钱就信网上的,不签协议”。
言下之意,仿佛签了合同或者协议,就能解决当下所面临的困境,不再被中介所坑了。真得是这样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正如张五常所言,“好些劳工不清楚他们选的是什么,不知道法律对他们有什么保障,不知道他们是否受骗了”,因为无法识别合同当中的陷阱,“自愿且友好”地签订协议,使自己的维权陷入更多困难。有多少船员因为签合同,也因为信任合同去交了大额中介费,最后却应得的服务没有得到,反而自己违约,中介费也无法要回来。典型的案例,就是和中介签订包就业或者上船协议,协议约定内容和口头承诺的不一致,中介也并非不安排船,只是让你一直等,如果你等不及找其他公司,那么恭喜你,你违约了,中介费是不退的。
这里有一个严重而又不容易处理的问题:劳工合约的自由选择,好些劳工不清楚他们选的是什么,不知道法律对他们有什么保障,不知道他们是否受骗了。无良的老板这里那里存在。这方面政府要做的不是干预合约的选择,而是要设法协助,对劳工解释他们选择的合约是说什么,法律可以帮多少忙。如果劳工清楚明白,政府不要左右合约的选择。可惜澄清合约的本质是困难程度相当高的工作,而今天中国的劳苦大众,合约与法律的知识不足,是以为难。
张五常,新劳动法的困扰
互联网时代,确实有很多更加便利的方式去签署合同、签订协议,提效的工具很多,但真正无法解决的问题,其实是如何快速有效地澄清合约的本质。这才是其中最大的难题。最近我就遇到一个实习生找船,也是找的中介,也是正经签协议的,协议内容我也看了,洋洋洒洒500多字(其实算简单的了),涉及到公司方面原因的就是协商处理,涉及到船员不能上船的就是扣除50%作为违约金。
这生意不赖啊,完全可以找真实的船舶信息(考虑到虚假招聘信息涉及违反相关法律),签合同,拖2个月(比如上面提到的协议就是6月底签署,但限定在8月确认),然后等你自动放弃,挣50%违约金就行了。(只扣50%已经算好的了,更多的是不退,甚至还要求更高的赔偿金)
可以说是一本万利,核心就是利用船员急切想上船的心理。
更何况,哪怕协议公平公正又怎么样,我就是不退,你能奈我何!
打市场监督局,可以帮忙协调,但这属于合同纠纷,建议你起诉!
打海事局,这是诈骗,不归我管,建议直接报警!
报警,你要在当地才能立案,且这也属于合同纠纷,建议你走司法程序!
起诉,准备材料线上立案,会让你先调解,期间可能还会因为各种原因驳回你的立案请求甚至不予立案,即便最终立案成功,甚至是胜诉了,也无非就是判令退回中介费,承担一下诉讼费而已。
如此宽松的司法环境,坑人的中介会怕什么!
当然,也不能完全怪各个政府部门,毕竟也要促进正常的商业发展,不能因此打击了中小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回到标题,签合同是无法改变被坑的命运的,只能说找正规的企业可以减小自己被坑的概率,毕竟连某些外派机构都一样坑你,你又哪来的勇气去信任备案的小中介呢。只能说概率不一样。
也不是因此就否定海事局在推动船员服务机构备案,公布服务机构名单这件事的意义,只是,大量小中介不去备案,其违法行为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惩罚,那么船员被坑,也就不可能得到妥善解决。
那如果,未经备案不得从事船员服务?备案的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合同去海事局备案呢?又或者海事局出台标准合同文本供船员使用呢?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吗?
不得而知,但在此之前,海事局在答复船员投诉时,态度也许还可以更加积极一点,不用那么着急将事件定性为诈骗或者其他的,而推到其他部门。因为你们或许不知道,船员刚刚才被其他部门推到海事局这边的。
这种被拒绝的酸爽,恐怕也不是一句“我理解你的处境”所能真正理解的。
当然,吐槽归吐槽,摊上事了,还是要积极地通过各种正规渠道去投诉去维权的,毕竟很多地方政府也还是非常给力的,至于个别地方不给力的,其实也还有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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