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12个月内被滞留2次会被列入黑名单
1.无论中国籍的船舶还是外国籍的船,只要是在国内航行的商船,只要12个月内被滞留了2次就会被列入黑名单,这种滞留包括境内滞留和境外滞留,不论哪个备忘录哪个国家,只要被滞留就算。
2.12个月内被海事局处罚2次的会被列入黑名单,这种处罚包括:配员不足、恶意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故意非法排污、超载、内河船涉海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
3.被罚款,不交罚款或逃避处理的。
4.伪造证书,或者没有经船级社检查的,或者擅自对船舶改建的。
5.发生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这里的较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黑名单管理公司的所属船舶
7.海事局要求协查或者指定的船舶
船舶脱离黑名单制度,很明确:
(1)对于中国籍船舶
第一步:在被列入黑名单后的3个月之后,应向所属船籍港申请脱离黑名单;
第二步:收到申请一个月内,海事局对申请脱离的黑名单的船舶开展技术评估,如合格,按照脱离黑名单,免遭皮肉之苦。
(2)对于外国籍船舶:
比较简单,只要在列入黑名单之后的三个月之后,在海事局的PSC检查中零缺陷,就可以申请脱离黑名单。
但是,给列入黑名单的船舶零缺陷,这PSCO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担当才能堵住悠悠之口,才胆敢干这种丢乌纱掉饭碗的事呢?
注意到,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通过信息化系统完成重点跟踪船舶列入、脱离等相关工作。
信息化处理,一切都有迹可循,这就从根源上杜绝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
另外,通知明确,12月1日开始实施,虽有朋友告诉老编,现在已经开始偷摸试运行了,但无论如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虽留给船东的时间不多了,但还有时间应对,黑名单的船东可以的选择如下:
1.拆船、买船;
2.转航线,中日韩没戏了,去东南亚吧,反正美刀是硬通货,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干不到。
3.如果坚持要跑中国航线,来之前,从东南亚搞一张零缺陷报告,同时,祈祷妈祖不要被罚,毕竟罚两次也要列入黑名单。
各位大佬,需要注意12个月两次这个周期,12个月内可以犯一次错误,一旦进入,无休无止的循环,想脱离苦海,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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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12个月内被滞留2次会被列入黑名单 船舶脱离黑名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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