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对船舶安全检查越来越严格,有可能在硬件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往往会深入到应急演练方面。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前,经常会检查各种应急演练。小编就谈一谈消防演习。
1.检查依据认识的偏差
关于消防演习,很多船友是根据公司体系文件实施演习,但是作为海事检查人员来讲,其检查的依据除了《船检技术规则》外,还包括《船舶消防演习操作规程》(JT 588-2004)等技术标准。这一点,请船友引起注意。特别是行业标准的要求,船友也不能违反,因为这个标准是强制性的。
2.常常被忽视的几个问题
①未悬挂演习信号旗。(来源于JT 588-2004)
②未检查供随后弃船用的必要装置。(来源于《船检技术规则》)
③未建立相关防火安全制度。(来源于《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T 440-2001)
根据该标准,每艘船舶必须建立以下防火制度:a)明火作业制度;b)吸烟管理制度;c)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d)蓄电池室管理制度;e)电、气焊设备使用保管制度;f)厨房防火管理制度;g)机(炉)舱防火管理制度;h)客区防火管理制度;i)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j)防火巡回检查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建立相关防火安全制度属于建议性,如果检查人员据此写出缺陷,也对也不对,要做好沟通。
3.消防演习缺陷处理原则
——存在严重缺陷的,可以滞留;
——具体细节出现不合格的,提出纠正要求,或者重新演习;
——实操不合格,要分析原因,还可以考虑体系方面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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