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艘福州籍散货船在某北方港口接受安全检查时,被查出存在缺陷17项,其中滞留缺陷4项。
一、船舶概况和缺陷情况
散货船、2009年下水,主机功率1765,总吨2972。
滞留缺陷:
①船舶所配两部雷达直径(15、19cm)不满足法规要求——30
②机舱最低层逃生通道门变形无法关闭——30
③多个压载舱、边舱空气管卡死在开启状态——30
④机舱通向生活区的自闭防火门变形无法关闭——30
其他缺陷还有:
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故障;(正常也会被滞留)
②《航海图书目录》以及部分海图非最新版;
③应急发电机通风筒锈穿;货舱通风筒关闭装置缺少锁止装置;
④多个梯道间门变形无法关闭;
等等,共计13项非滞留缺陷。
二、缺陷分析
该船是在此次“船员实操能力专项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处罚上述缺陷。从缺陷来看,该船维护保养存在重大问题,几乎是没有维护保养。其中,生活污水故障,如果按照严格标准,不但是滞留缺陷,甚至会被处以几万元处罚。
在滞留缺陷中,关于防火门的问题占了2项。所以,各位船友,要对此引起重视,一旦逃生通道的、机舱与生活区隔离的防火门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还有就是关于雷达的问题,小编对此问题在下文详细解释一下。
另外,所列缺陷没有涉及到“船员操作能力”,小编推测,如果对船员实操能力进行检查,可能问题更多。
三、关于雷达尺寸
①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配备要求:
所有客船和≥ 500总吨的货船要求配备1台,10000总吨及以上近海和远海船舶要求配备2台,雷达装置应至少有1台能在9GHz频带上工作。
②国内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6修改通报)配备要求:
设备应在没有外部放大的情况下提供日间显示,其在航向刻度内的最小有效直径为:150 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 总吨的船舶 180mm;1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船舶 250mm;100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 340mm。
③国内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对雷达的配备改为:所有客船和≥ 300总吨的货船要求配备1台,其他未改动。
④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
客船和货船都应配备雷达,取消了货船≥ 300总吨配备的说法。10000总吨及以上雷达显示直径改为320mm。
【总结】1999和2004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10000总吨及以上雷达最小有效显示直径为250~340mm,2006修改通报和2011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雷达最小有效显示直径为340mm,2020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降低为320mm。
该船是2009年建造完工,适用于2006修改通报,也就是雷达最小有效显示直径为3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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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货船被滞留:17项缺陷、4项30滞留,雷达直径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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