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属于是八大的高危作业之一,近期因为违规动火导致的安全事故也是屡屡发生,所以也是重点需要管控的对象。
科普一下:除了动火作业,八大高危作业还包括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以及设备检维修作业。
今天,针对船上明火作业再聊聊,为什么一定要办作业票,作业票有什么作用?实际会遇到什么问题?
船上明火作业,需要遵守船公司管理制度,实行部门长审核、船长审批制。在港内,还需要向MSA申请报备。
但实际上,很多船员把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视为走形式。所有单据都由一个人填写,完全没有尽到应检尽检。
在MSA检查中,有时候不单单检查报备情况,还检查是否执行了公司的管理制度,检查《明火作业记录单》《船舶现场风险评估表》等船上管理文件,包括签字笔迹都要检查。大家一定要按章办事,不要把管理制度当成儿戏。
关于高危作业的管理,大致有以下的事项:
1、办理作业许可证;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作业环境确认;
4、现场有专人监护;
5、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就拿动火作业举例,也就是这些工作:
1、办理动火作业票;
2、作业人员有焊工证;
3、现场气体浓度检测;
4、安排专门的动火监护人员;
5、现场配备灭火器等设施。
也就是说,只要按照以上的要求进行管控,基本上高危作业也就能有效的管理了,绝大多数事故都可以避免。
那问题又来了,为什么要办这个作业票呢?他的目的和作用到底是什么?我们仅仅是出于规定的要求,为了应付检查的需要去办这个作业票吗?却没有思考一下为什么要办。
办作业票主要有这么几个目的:
1、确认现场具备作业条件;
2、经过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同意和授权;
3、过程记录留存应对检查。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办这个票的目的和出发点肯定是好的,就是为了确认能作业,不擅自违规作业,才搞出了这个许可证制度。
设想是好的,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恐怕并不理想,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更多的是当个安全资料在做。
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的情况:
1、从头到尾全都是一个人签字;
2、内容填写随意,没有如实记录;
3、仅仅是当成安全资料应付。
如果这样做,那这就跟初衷相距甚远了,本来意在加强管控,结果反而成为了一项任务负担,检查的人员必须要查,下面的人为了应付检查必须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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