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记录簿》将垃圾分为A至K类。A至I类垃圾适用于所有船舶,记录在《垃圾记录簿》第一部分中。J和K类垃圾适用于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记录在《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中。
(A塑料、B食品废弃物C生活废弃物 D食用油E焚烧炉灰渣F操作废弃物 G动物尸体H渔具I电子废弃物J货物残余(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K货物残余(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
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的检查内容涉及到MARPOL公约、IMSBC规则、IMDG CODE、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希望行业内相关人员引起高度重视。
解读MARPOL公约附则V的附录
1、MARPOL公约附则V的附录
(1) Criteria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solid bulk cargoes as harmful to the marine environment.
如固体散装货物残余物满足《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下列衡准,货物残余物将被认为是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HME)。
①急性水生毒性第1类;和/或
②慢性水生毒性第1类或第2类;和/或
③致癌性②第1A类或第1B类,并不能快速降解并有高等级生物体内积累;和/或
④诱变性②第1A类或第1B类,并不能快速降解并有高生物体内积累;和/或
⑤生殖毒性②第1A类或第1B类,并不能快速降解并有高生物体内积累;和/或
⑥特异性靶器官毒性②第1类,并不能快速降解并有高生物体内积累;和/或
⑦包括合成聚合物、橡胶、塑料制品或塑料原料颗粒或由其组成的固体散装货物(包括撕碎、磨碎、剁碎或浸软的材料或类似材料)。
注:货物残余物就是船上扫舱垃圾和洗舱水;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HME),也可以理解为海洋污染物。
2、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的排放
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是记录散装固体货物的残余货物(通常就是扫舱货)的处理方式,是排放入海还是被岸上设施接收,海洋污染物不能被排放入海,检查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之前,一定要了解该船舶最近2年装载过的货物,特别是2年内的散装矿类物质,一定要核查该矿类物质是否属于“海洋污染物”。
注:符合海洋污染物“包装”物质的扫舱货处理,不需要记录在垃圾记录簿第二部分,但是要记录在垃圾记录簿第一部分的“废弃货物操作栏”;按照货物名称,核对索引MP栏与“适用固体散装货物的货物信息表”的信息是否一致,假如索引MP栏与“适用固体散装货物的货物信息表”都标明物海洋污染物,就要跟踪扫舱货及其洗舱水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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