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亏吨问题
一条小散货船装运散货。
装货时比方说4.7米货量一般就是6000,因为常数做小,导致做水尺的人过来做水尺后,做出6145吨。货量的水尺数大于实际数,老板说这个属于亏吨,船长不认同。
问题一:老板多赚了运费,缘何认为亏吨?
水尺没有毛病,老板也知道实际问题。到卸货港后如果货物不再过磅,老板就多赚了6145-6000=145吨运费,老板将因此很高兴。但是如果收货人过磅收货而船舶交不出来这145吨货,老板认为这就是亏吨。
问题二:之所以声称亏吨,是不是另有蹊跷?
老板到底啥意思?
亏吨的商业逻辑
散货船老板说的亏吨,本意是如果船舶少算了货量,相当于少赚了运费,因此称之为亏吨。
但是,明明是多做了145吨的货物,多赚了运费,缘何还是亏吨?
老板错了吗?
散货船空船装货,如果把船舶常数做小,就相当于装货前的空船排水量做小。
船舶装完货后即便是水尺做的精准无错,那么完货后的排水量与装货前空船排水量之差,也会变大了。再减去装货前后油水之差的数值,装货量Q仍然被做大了。
这个道理,只要是做过散货船的大副船长,都了如指掌。
但是,如果收货人接收货物的方式是过磅呢?把船舶常数做小这招可能就失效了。
这招失效了,老板也没有少赚运费啊?为啥还是亏吨?其实,老板很精明,因为这里面有一个帐算的。
水尺计算的逻辑
按照老板的逻辑,装货和卸货都做水尺,如果把船舶常数做小,那显然对老板有利。
也就是说,在正常做水尺的条件下,老板多赚了船舶常数做小了那部分重量的运费。这是老板想要的结果。
但是,收货人也并非就地认可发货港的水尺货量。
如果收货人采用过磅收货的形式,显然,发货港多做出来的那部分货量,当然就没有了。
这样,老板坚持发货港的货量,而收货人坚持过磅货量。在商业战场上,显然,收货人的数据更为站得住脚,真的PK起来,收货人的弹药显然更足。
而且,如果认真计算船舶常数,老板的商业性计算方法很容易被识破。况且,都是老江湖,双方都心知肚明。
实际上,这种博弈的结果,反而对老板不利。原因很简单:
过磅数与水尺数差了一些重量,这些重量其实并不都是做水尺过程中人为占便宜的那部分重量,还有一部分重量是自然损耗的重量。
如果收货人得知或者能证明老板的做法,那么收货人自然就采用过磅重量来计算运费。连自然损耗的那部分重量,可能也都算在了老板做法导致的重量差值当中。
自然损耗的重量,老板本来是能够得到这部分运费的。至于原因,您懂的。
散货货量的江湖
散货船水尺检量算货,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市场不好,或者船东想赚更多的利润,抵消一部分经营风险,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做水尺在技术上采用商业性的做法,确实不能登大雅之堂,但在实践上却是极其常见的。
发货人,收货人,商检,船东,船长大副,都卷在其中,表现为超高的职业性疲劳。
水尺计算是水尺计算,江湖是江湖,面包是面包。
船东是运力提供商,其目的是运费最大化;收货人发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甲方,其目的是运费最小化且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商检是第三方,在技术上的本来业务逻辑是保持中立,提供准确的水尺检量的数据,方便运输合同的执行,其目标是获取服务费。
如果每一个相关方,都坚守数据和正常的商业逻辑,水尺检量只是一个常规的计算过程。
如果每一个相关方,都想得到更多的利润。如果一方得到了比应该得到的多一些的利润,那么必定有一方将失去那一部分利润。从利益性质上说,水尺检量的博弈是一种零和游戏。
江湖便由此而来。
有没有解决之道
第一种方法:人间正道
水尺计算的技术,其实本没有什么问题。
船东,货主,商检都遵守商业规则,尤其是在每一个港口的商检都保持服务型中立,船东和货主积极配合,水尺检量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即便是水尺检量的计算方法是一个较为粗略的方法,但仍然能够保证商业合同的正常履约,不管是货物买卖合同还是运输合同,都能够有条不紊的顺畅执行。
但是,江湖已经形成,这种情况通常存在于国际上正规公司的正常业务之中。
第二种方法:过磅计重
货主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往往习惯采用过磅计重的方式,代替做水尺,或者把水尺的数据当成一个参考数值。
在内贸市场,较为常见。
但是这种方式,显然对船东不是很有利。鉴于航运市场通常都是严峻的经营场景,所以船东企图依靠水尺谋利,也并非易事。
结束语:
期望船东,货主,商检采取科学合理并且透明可控的计量方法,并采用严格的行业模式对水尺检量做出商业上的典范。
期望船长大副从此不再和商检发生争议,船东货主的运输合同顺利的执行,减少不必要的结构性内耗,将是行业发展的巨大进步。
水平有限,时间仓促,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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