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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因劳资纠纷问题导致证书被公司扣留,该如何处理?-绿芒船员学苑

船员因劳资纠纷问题导致证书被公司扣留,该如何处理?

江苏海事局服务监督热线平台 致力于随时随地为船员提供服务,可通过“江苏海事发布-监督投诉-服务监督热线”进入对话窗口,也可拨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025-58996099。平台自开通以来接受咨询228423...

江苏海事局服务监督热线平台

致力于随时随地为船员提供服务,可通过“江苏海事发布-监督投诉-服务监督热线”进入对话窗口,也可拨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025-58996099。平台自开通以来接受咨询228423人次,电话咨询71374人次,网络咨询157049人次。

小编整理了近期比较典型的几个问题和大家分享看看有没有你也想知道的

问我是一名海船船员,因劳资纠纷问题导致证书被公司扣留,该如何处理?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可以向管辖海事局机构反映,责令其归还船员证书。对于劳资纠纷问题,可以向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反映(025-58996099),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走诉讼程序。


问船员违法记分周期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因违法行为被扣15分后,该如何申请法规培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规定,船员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船员需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被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者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问:我是船员培训机构,准备开展Z01、Z07合格证项目培训,想咨询教员培训资质考试的事情,听说一年有两次,请问这个考试该如何报名?

答:该考试是部海事局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一般每年举办2期,上半年大概在5月份、下半年在10月份,具体时间可以关注部海事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考试对象为所有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游艇操作人员培训项目理论教学人员,报名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向辖区承担船员考试职能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属海事局报名。


问:内河船舶载重线位置标识船名的具体要求?现在还免费帮忙标识吗?

答:根据《推广实施内河船舶载重线位置标识船名工作方案》要求,载重线位置船名汉字标志位置应在A级航区载重线上方,载重线右侧约200MM处,船名拼音标志位置应在B级航区载重线上方,载重线左侧约200MM处。江苏海事局已印发《关于健全内河船舶船名标识不规范动态清零及载重线位置免费标识船名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按照“四不原则”鼓励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船舶修造厂等企业免费提供内河船舶载重线位置标识船名服务。


江苏海事局长江水上服务区常态化服务接待日服务地点:

每月在长江汇南京兴隆洲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中长燃南京新生圩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长江镇江高桥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轮流开展政务服务接待日活动。


活动时间:

每月前三周的每周二下午,依次在上述服务区各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接待日活动。


工作内容:

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政务服务咨询、海事行政执法答疑;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现场解答船舶、船员、船公司各类业务问题;接收、处置和答复群众的投诉、举报。


  • 发表于 2023-03-23 17:16
  • 阅读 ( 470 )
  • 分类:海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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