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运圈,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这个方面,技术先于法律,技术也应该比法律更加重要。
如果在航海技术上没有问题,不出问题,就不会出现海运事故,没有事故,自然也就用不到法律。
但是,没有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作为船舶本身和船公司的管理层,需要做的是:
在技术上,尽最大努力不要出现问题,保证技术的正确应用;如果出现了海运事故,在技术上也要提前规避,把责任提前划分好,设定好,一旦出了问题,权责明确,把自己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利益放到最高。
从法律的层面,也需要船舶和公司积极的吸取行业中曾经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用法律的责任判定来规范技术的执行。
如果一条船,一个船公司,一个租家能做到以上几点,则堪称海运圈的成熟老手。
装运甲板货,是比较容易出现技术问题和法律纠纷的。
甲板货,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基本的意思就是在甲板上装运的货物。
例如,常见的重大件,木材甲板货,集装箱等CTU,小的几十吨,几百吨,大的几千吨,甚至达到万吨级别。
装运甲板货的船型,有杂货船,木材船,散货船,多用途船,大件船,集装箱船等等,通常干散货船都可以装运甲板货的。
01对船舶稳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不管是木材甲板货,还是重大件,还是集装箱,这些甲板货相对于船舶的排水量来说,如果重量比较小,对于稳性的影响也就比较小,通常属于少量装卸影响船舶稳性的范围。
船舶应该使用良好的技术,提前计算这种甲板货的位置,重心高度,以及船舶装上甲板货后的稳性高度。
如果甲板货的重量比较大,对稳性的影响就需要特别注意了。因为甲板货相对于船舶基线的重心高度较高,再加上重量大,那么它所产生的垂向力矩就大,当然也会导致船舶重心高度就比较高。
在船舶排水量一定的条件下,船舶重心高度比较高,而稳心高度相比于不装甲板货而排水量一致的情况下,船舶的稳性就会显著的变差。
那么,船舶如果装运重量较大的甲板货,稳性必须严格计算且需要特别注意。
02绑扎系固为事故多发点
在2022年的同一天,微海事曾接到了两条船装甲板货同时出现事故的技术咨询。一个在北方航线,装运的门机掉到了海里;一个在南方航线,大件倒在了船上且已损坏。
这种事故通常与绑扎系固有关。
重大件等CTU在散货船,杂货船,多用途船上运输是常事。但是,如果运输这些重大件的船不是大件船,没有专用的船体结构和绑扎系固的专用属具,绑扎的技术和工艺如果再不到位,那么事故通常将不可避免。
因此,船舶和公司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在技术上需要引起重视。
木材船装运甲板货,集装箱船甲板上装运集装箱,大件船上装运重大件,绑扎系固属具比较齐全,船体结构和设备也适用这种甲板货,通常情况下,船上负起责任,使用良好的船艺,通常是不容易出问题的。
01最好写到合同里
承运人装运甲板货,最好与托运人在合同上写明;如果没有写明,也要能够证明,装运甲板货是符合航运习惯的,并有客观性证据才行;如果前两者都没有,最好在公约里面找到在甲板上装货的依据。
如果承运人不能做到以上三点的其中一点,擅自装运甲板货,出了事是你自己的。尤其是托运人规定将货物装在舱内,而船上却装到了甲板上,事故责任完全属于承运人。
为了规避风险,承运人最好与托运人达成协议,把甲板货写在合同上,防患于未然。
02保函不好使
托运人给承运人开了保函,提前说明,如果把货物装在甲板上出了问题,托运人承担责任。如果承运人为了市场经济效益,维持市场份额或者公司声誉等原因,接受了保函,就相当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需要船舶和公司重视的是,完全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保函纯属是打感情牌,是一张废纸,因为保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甲板货出了事故,不但最后需要承运人承担责任,而且如果承运人再找托运人,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位商业欺诈,这个罪就大了。更惨的是,如果事故导致索赔扣船,保赔协会也不给出担保函,人家也不管你。
所以,保函对于承运人,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没有出事故,保不保都一样,如果出了事故,托运人翻脸,承运人只能自认倒霉。
03写提单背面不算数
装运甲板货,需要在提单的正面写上“装在舱面”(ON DECK),在一些提单背面印有承运人可以自由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的条款,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在技术上,装运甲板货,最忌讳的就是承运人盲目的自信和没有科学的做好技术工作。
曾经一条小船装运一个重大件,还是东南亚某国的国防产品,价值高昂且具有重大政治影响,走到某海湾,严重倾斜。某公司在甲板上装重大件运往南美,因为装载不当和系固等原因,重大件到港后全损。
需要提前做好船舶装载条件的检查,船舶是否适合装运甲板货,船舶本身要做到心中有数;
甲板货通常都需要绑扎系固,因此船公司和船舶,需要认真做好绑扎系固设备的准备工作,科学合理的做出详细的系固方案。如果是有专业的绑扎公司参与,船上也要在现场认真的检查核实系固质量。如果遇到问题及时现场解决,马后炮是不管用的。
船舶稳性和局部强度的计算,也必须在装运之前完成。结合船舶资料和公司本身的经验数据,做好船舶稳性和强度的计算,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
在法律上,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该写到合同里,就要写到合同里;不做保函尽量不要做;在处理甲板货的各种业务单证和法律相关的单据时,需要谨慎小心,未雨绸缪,把争议和纠纷提前规避。
原文来自:微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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