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员培训 实力换证 招聘 微信:133 3520 4163
《油类记录簿》是船舶的法定文书之一,同时也是海事部门在日常执法中的检查重点。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几起船舶未按规定记录《油类记录簿》的案例,请广大船员朋友引起重视,对照检查自己是否符合记录要求,同时也希望有助于大家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油类记录簿》的使用和记录。
一、哪些船需要配备油类记录簿?
根据《MARPOL 73/78》的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设有《油类记录簿》并正确记录。
《油类记录簿》分为两部分:第Ⅰ部分用于机器处所的操作,由轮机部保管,该部分适用于上述所有的船舶。第Ⅱ部分用于货油的操作,由专门的驾驶人员保管,该部分适用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
二、油类记录簿记哪些内容?
在《MARPOL73/78》公约中规定了《油类记录簿》第Ⅰ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的记录格式,即“应记录的项目清单”,共分为九大项。
A: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
B:从(A)部分所述燃油舱排放污压载水或洗舱水;
C:残油(油泥)的收集、过驳和处理;
D: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非自动开始排放舷外、过驳或其他方法的处理;
E: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自动开始排放舷外、过驳或其他方法的处理;
F:滤油设备的状况;
G:意外或其它异常的排油;
H:燃油或散装润滑油的灌装;
I:附加的操作程序和一般说明。注:上述A、B、E、F、G、I项的记录在中小型船舶上并不常见,只要确保在进行相关操作后按记录说明要求进行记录即可。
船员朋友们应重点关注与船舶日常操作更加密切的C、D、H项的记录。
案例1
2023年3月21日,执法人员在巫山河口检测“江南拖**”轮时发现,该轮于2023年3月17日在镇江某加油站加注船用轻质燃料油6吨,该次加注燃油作业未如实在油类记录簿进行记录。
案例2
2023年6月8日,执法人员在某码头登轮检查“长江***”轮发现,该轮油类记录簿6月6日的记录中舱容与留存量为甲板右舷生活污水箱的数据,人工接收为生活污水接收船接收后的生活污水留存量,该船将生活污水接收记录到油类记录簿中,未按规定记录油类记录簿。
三、《油类记录簿》记录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操作按时间顺序记录,每项记录都应有主管高级船员或负责相关操作的高级船员签字,每页结束由船长签字。
2. C项残油(渣油)的收集子项在正常营运状态下船舶应每周进行记录。若船舶进船厂进行修理,不需要船上设备运转,不产生残油的情况下,可以暂停记录,但应在开航前进行一次记录。
3.如果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有错,应用单实线删掉错误部分,确保内容能够看清楚,在记录错误处签名,写上日期,然后记上正确内容。两次记录间不要留空行,每页记录不能出现空行。
4.《油类记录薄》中所有舱柜名称应与证书中名称一致,加装不同级别的燃油和滑油应分别记录,确保操作透明。
5.使用中的《油类记录簿》应在船备查,而使用完的《油类记录簿》应继续留存三年。
船员培训 实力换证 招聘 微信:133 3520 4163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