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泰州港锚地锚泊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瞒报谎报船舶动态信息、用户多头申报、层层代申报等锚地申请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锚地资源利用效率,为船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近日,在泰州海事部门推动下,泰州市锚地管理单位试运行《泰州港海轮锚地使用申请行为信用管理积分制》办法,相关功能已在泰州港锚地停泊申报管理系统网站上线。
什么是海轮锚地信用管理积分制?
海轮锚地信用管理积分制,就是用积分(加分和扣分)的方式来管理海轮锚泊使用申请方面的工作,以此统筹、高效利用长江紧缺锚地资源,为船舶提供更优质锚泊服务。每个用户起始积分为100分,以1个自然年为周期,从反向扣分和正向加分两方面进行积分,在积分周期内,对较低积分用户实施相应告警,并触发熔断机制,累计积分低于0分(含0分)需要信用修复。
积分制主要有哪些加分、扣分项?
1.用户进行锚地使用申请时,瞒报谎报船舶基本信息、载货情况、船舶吃水、目的港等重要信息的,经查实,一次扣10分,船舶尚未锚泊的取消其锚泊计划。
2.同一船舶在系统中由2个或2个以上用户多头申报的,经查实,一次对所涉用户分别扣5分,原则上对该船舶本航次锚地使用申请不予受理或取消核准。
3.无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发生事故、船舶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船舶未按核准计划时间驶离锚地,超过计划时间6小时不足12小时的,一次扣2分;超过计划时间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一次扣5分;超过计划时间24小时不足72小时的,一次扣10分;超过计划时间72的,一次扣30分。
4.用户锚地使用申请同意后,船舶锚泊计划取消或者发生较大变更,用户于当日16时前未报告的,一次扣5分。
5.船舶非用户全权代理、所有、经营的,用户仅申请使用锚地的,经查实,一次扣20分。
6.用户在1个自然季度内无扣分的,加5分。
7.反映其他用户存在扣分项目,经查实的,加10分。
告警及熔断机制是什么?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相应分值,系统发出告警,对告警用户采取熔断的惩戒措施,熔断期间,暂停用户锚地使用申请权限。
信用如何修复?
需要信用修复的用户应当向锚地管理单位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报告,经审核同意且熔断30天后,方可恢复用户锚地申请权限,用户积分恢复至初始积分(100分)。用户对于积分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锚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锚地管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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