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留言
您好,我是江苏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工作人员。我们注意到您昨天转发了一篇关于江苏外派机构扣押证书和欠薪的推送,本来打算核实并反馈相关情况的,结果发现是2019年的新闻。在此我建议您,请在推送中明确注明事件发生时间,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同时,推送中的《海员证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修订,相关条款已经发生变更;面对船员被扣证、欠薪的求助,江苏海事局一直都努力为大家协调处理,存在问题的机构也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肃处理。最后,欢迎您继续监督江苏辖区船员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如果发现近期存在扣证、欠薪等问题,欢迎您及时反映,谢谢!
碎碎念
1、首先给江苏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点个赞,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旧闻新刊,在标记事情发生时间上确实做得不够,法规的修改都应在显著位置提醒读者,这一点做得不好,建议和批评都应该虚心接受;
3、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文章中提及的事项确实也还一直存在;
4、另外我也有一个疑问,如果证书被公司扣了,船员是否可以直接补办,懒得找公司协调了,直接补一个能补吗?
5、划个重点:江苏辖区的扣证、欠薪问题,船员可以向江苏海事局反映。
6、也号召一下(纯个人角度)向江苏海事局学习学习,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也可能圆满解决),但起码对船员来说也是不小的安慰。比单纯以一句“那是诈骗,请报警”、“这个不归我们管,建议走司法程序”直接拒绝要好多了。
7、医学真谛有云,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某种意义上,对找上门来的船员求助,我们的海事公务员是不是也应该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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