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看到某执法部门发布的案例:某船机舱脱险通道钢梯底部未安装钢制护板缺陷分析。小编以为,作为一个平日不被关注的缺陷,一旦执法部门作为案例发布,那么这个缺陷很快就会作为必查项。所以,在此提醒各位船友,如果存在此项缺陷,请尽快整改,避免因此延误船期。
该船基本情况:
船名:X拖28
船籍港:连云港
总吨:607
功率:2940KW
安放龙骨日期:2021.8.17
船舶类型:海船
航区:近海
检查过程:
2023年9月5日,该执法部门安检员对“X拖28”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该船本航次执行海上风电平台拖带任务。在检查中发现,该船进出机舱的梯子作为该轮机舱通往开敞甲板的脱险通道,缺少一个重要的防护板。于是,检查人员列出缺陷:机舱内用作脱险通道的斜梯底面缺少钢制护板用于防护下方的高温和火焰(缺陷代码:17),要求船方在开航前纠正,复查合格后方可离港。
认定缺陷的依据: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2-2.2.5.4和2016年修改通报第四篇2-2章3.3.2 (6)规定:上述机器处所和舵机处所内用作脱险通道的梯道的净宽度至少应为600mm,其倾斜角应不大于60°。如采用梯子作为脱险通道,其型式和尺寸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所有开式踏板的并作为脱险通道的一部分或者通向脱险通道但并不位于受保护环围内的斜梯/梯道以及梯子均应由钢质材料制成。此类斜梯/梯道的底面应装设钢质护板供逃生人员用于防护来自下方的高温和火焰。《国内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6年修改通报)于2016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该修改通报要求机器处所内用作脱险通道或通向脱险通道的梯子的开式踏板底部应装设钢制护板用来在逃生时防护下方的高温和火焰。
也就是说“机器处所”内用作脱险通道的梯道,除有宽度和倾斜角的要求外,还应装设钢质护板。因为船上机器处所往往也是火灾频发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向上,假如梯子下方没有防护,逃生的船员很有可能在登梯逃生过程中被火焰灼伤,大大降低安全逃离的概率。
小编的思考和建议:
很多船友说,执法部门的检查是越来越细致,可以说“防不胜防”,总有一款适合你。确实如此,如此隐蔽的一个条款,连验船部门都没有及时发现,都被安检人员检查出来了。如此缺陷,说大不大,但是如果让你在本港纠正,确实还挺麻烦,弄不好还会影响船期。所以,各位船友还是提前整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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