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概况
船名:平安X
船舶种类:散货船
龙骨安放日:2017.3.20
总吨:25769
船长:180米
主机功率:6100KW
航线:近海
船检机构:CCS
二.检查情况及缺陷开具
近日,张家港海事局安检人员对停靠在港务集团码头的散货船“平安X”轮实施时船旗国监督检查发现,该船船员对吊架降落式救生筏自动释放钩操作不熟悉,三副不知道该释放钩如何脱钩,甚至与吊救助艇的吊钩相混淆,随后安检员询问船长如何操作,船长也只是对自动释放熟悉,并不知道手柄插销的作用,单纯认为插销只是用来复位,也不熟悉紧急情况下脱钩方法。随后船长解释,平时船上培训并没有涉及到脱钩的操作,仅仅只是外观的检查,平时培训流于形式,没有掌握关键性操作要领,培训效果也不理想。
安检员随即开具了船员操作性缺陷,因为涉及到救生设备的关键性操作,安检员要求船方立即开展培训。开具缺陷如下:
1.缺陷代码:20992.缺陷描述:责任船员不熟悉吊架降落式救生筏脱钩操作3.处理意见:99(立即组织培训)4.缺陷依据:海11/4篇/3章4.2.55.船检责任判定:否
三.缺陷照片
图1 船上配备的吊架降落式救生筏吊钩(艇筏两用)
图2船方提供的紧急释放下的脱钩操作说明
四.法规要求
1.海11/4篇/3章4.2.5.3
在每艘装有吊架降落式救生筏的船上,应在不超过 6 个月的间隔期内举行一次此项设备用法的船上培训,培训应包括一个救生筏的充气和下降。这个救生筏可以是标注专用培训的救生筏,而不是船上救生设备的组成部分。2.海11/4篇/3章5.1.9吊架降落救生筏的自动释放勾应:(1)按 5.1.1 要求的船上维修说明书进行维修;(2)在年度检验期间,由经过培训且熟悉该系统的人员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操作试验;和(3)自动释放钩检修后,应进行操作试验,其载荷应取救生筏满载乘员及属具总质量的1.1 倍。这类检修和试验应至少 5 年进行一次。
3.LSA规则6.1.5
救生筏降落设备。除了关于在存放地点登乘, 收回满载的救生筏, 人工操作旋出降落设备外, 每具救生筏降落设备应符合 6.1.1 和 6.1.2 的要求。降落设备应包括自动脱开吊钩, 其布置应能防止在降落过程中过早脱开, 而使救生筏到水面时脱开。脱开吊钩应具有负载状态下脱开能力。负载脱开控制为:
1 与激发自动脱开功能的控制有明显的差别;
2 要求至少有两个单独的动作来操作;
3 吊钩上具有 150 ㎏的载荷, 要求至少有 600N 但不多于 700N 的力或提供相当的合适保护以防止吊钩随意脱开;
4 应设计为当脱开装置适当并完全地设定时, 甲板上的船员能清楚地观察到。
五.缺陷处置情况
安检员在现场对该释放钩的脱钩操作进行了讲解,要求船长对照说明书及操作程序进一步学习。船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学习与培训,安检员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六.分析及建议
1.责任船员需要熟悉所管理设备结构特点与功能作用。由于每一艘船舶设备的特殊性,责任船员要仔细研究与学习,直到完全掌握。大多船舶配备的吊架降落式救生筏释放钩型号不一,工作原理不同,操作方法也不一样。“平安X”轮责任船员在网上找到了类似的自动释放钩的操作说明,殊不知此类钩子仅仅只是形状相似,原理却不同,导致船员误以为操作方法是一致的。
2. 船员上船后,应尽快在不迟于2个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船上救生设备船上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船舶救生设备的用法以及海上救生的课程,授课间隔期与演习间隔期相同。每次授课可以包括船舶救生设备各个不同部分,但在任何2个月的授课期内应包括该船的全部救生设备。如船上装有吊架降落式救生筏,应按不超过6个月的间隔期举行一次吊架降落式救生筏设备使用方法培训。
3. 救生艇筏作为重要的救生设备之一,任何影响其正常使用的缺陷都会被判定为重大缺陷有可能会导致船舶滞留,关于可吊式救生筏的释放钩还存在以下常见问题:责任船员不熟悉装置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要点、释放钩不活络、释放钩活动部件中缝隙中粘有煤渣沙子等小颗粒物导致释放钩卡死、责任船员误将救生筏吊钩作为救助艇吊钩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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