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GB41730-2022)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中明确了油船货舱清舱作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清洗舱作业都应有详细的作业计划,所有和作业有关的潜在风险应进行标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风险等级尽可能降低,至少达到可接受水平。
2.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作业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建立医疗紧急通道。
4.未经作业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任何可能存有油气和缺氧的封闭空间。进入密闭舱室前,需经过检测,保证舱内氧气浓度超过20%以上,开口处硫化氢或苯等有毒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规定的临界极限值。如超过界限,应使用合适的呼吸器。
5.人员进舱后如发现任何不符合进舱和在其中工作的情况,应立即撤离直至全部达到安全条件后,才能重新进舱。
6.作业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火种和易燃物品。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和靴鞋,禁止穿带铁钉的靴鞋。
7.备好救生索、吊带和呼吸器(但不得使用通过滤毒罐吸入空气的防毒面具),以备进舱时使用。
8.清除舱内污泥、污垢和渣滓用的设备,其设计结构和制作材料都不应有产生燃烧的危险。
9.应用可燃气体指示器(测爆仪)对作业舱室进行检测,读数不应超过可燃下限的1%。在整个工作期间进行持续通风并定期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在每天开工之前或作业中断之后,对这些舱室应重新测试。
10.清舱时禁止携带轻合金工具下舱,清除舱底油污时所用的铲子、吊带和其他器具,应以铜或非金属材料制成,如不得不使用重金属工具,则应放在帆布袋里,吊到油舱舱底。
11.作业时不准用尼龙布或丝绸擦抹油舱内部。使用工具应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铁制工具物件掉落。
12.作业期间应有一名训练合格的安全员在作业现场监护。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