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现状
我国各地区对锂电池汽车的运输要求并不相同。
大连港大连湾新港轮渡客运售票中心网站的公告显示,所有航线禁止绿牌纯电汽车及绿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乘船,蓝牌混动汽车可以乘船。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不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山东港口要求,绿牌车禁止上船。其他地区,如海口至北海航线、厦门轮渡有限公司、舟山各岛际航线均无禁止绿牌车上船的相关规定。
根据目前初步统计,舟山各岛际航线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车辆约为1辆次/艘,随着锂电池汽车逐渐增多,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汽车的每艘次辆数将会不断增加。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强制检验标准
《新能源汽车滚装运输安全技术指南2022》(CCS)在现有规范标准基础上,从车辆装载区域划定、探测报警、防火灭火、电气设备、消防员装备等方面提出了附加的安全技术要求,从而提升船舶载运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水平。但该指南仅是自愿申请适用。
(二)安全要求过于宽泛
《国内海船技术规则》(2022)第8章提出了客滚船载运锂电池电动汽车的附加安全要求,但仅仅是宽泛地要求采取相应装载限制措施、消防安全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并没有提出具体的积载、隔离、系固、防护等措施要求。
(三)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汽车火灾应急的难度高
由于锂电池汽车火灾突发性强,燃烧速度快,温度可达到1 000 ℃甚至更高,几分钟内整个锂电池汽车就会完全燃烧直至变成灰烬,目前滚装客船普遍配备的灭火装备对扑救锂电池汽车火灾效果一般。由于处于开敞甲板,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无法发挥有效作用,航行中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汽车火灾应急的难度更高,因此,其危险性也更高。
(四)对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汽车的危险性普遍认识不足
即使有部分经营企业已经制定了关于锂电池汽车最后装载上船的须知文件,但由于码头站场没有专门的锂电池汽车待泊区域,锂电池汽车与燃油汽车混在一起待泊登船,在日常实践中仍然存在随意装载的情况,不仅违反操作规程,也使部分乘客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
三、海事监管对策
(一)完善滚装客船检验标准
建议在《安全技术指南》(2022)的基础上,制定针对载运锂电池汽车滚装客船的技术检验标准,对于装载锂电池汽车的区域铺设高强度耐火钢板,设置移动或固定式防火隔板或防火毯,甚至增设快速脱离装置等,对新造滚装客船实施统一检验,提升船舶载运锂电池汽车的安全性能;现有滚装客船如载运锂电池汽车也应进行附加检验,增配安全设施设备。
(二)及时掌握安全信息
指定专人对锂电池汽车装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必要时核查锂电池汽车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动力电池报告,并填写车辆安全装载记录。车辆安全装载记录应当随船留存至少1个月。同时,建议对每艘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车辆的数量进行合理限制,或者根据载客数及航程长短经过风险评估再确定是否可以装载锂电池汽车。
(三)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
应在船头船尾位置划定允许装载锂电池汽车的区域,进行永久性标识,并列入车辆装载布置图。进行锂电池车辆装载时,安排锂电池汽车最后上船,便于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疏散前排车辆及乘客。由于锂电池汽车发生碰撞容易引发火灾,要特别注意做好锂电池汽车的绑扎系固,并与其它类型车辆保持合理安全距离,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同时,加强巡舱检查,并做好巡舱记录。
(四)提高火灾的科学处置能力和水平
一是提高锂电池汽车火灾的预警识别能力。利用红外热成像技术原理等,结合图像监控、测温预警等功能监测区域表面温度变化,精准定位高温点及着火点。
二是科学处置锂电池汽车火灾。一方面,加强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汽车火灾处置的技术研究,确保能够研制出具有针对性的灭火剂。另一方面,应立足于目前船舶配备的消防器材,妥善处置锂电池汽车火灾,首先要用足够的水进行持续冷却;其次尽量选用砂土、气溶胶或不含氯化钠的D类干粉灭火剂喷射火苗或电池箱;然后争取岸基救援,及时疏散车辆和乘客,必要时将发生火灾的锂电池汽车脱离滚装客船或推入海中。
(五)推动企业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议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完善针对锂电池汽车火灾处置操作等体系文件。同时加强船员培训,将公安部消防局于2016年印发的《新能源汽车火灾扑救规程》纳入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
(六)完善码头站场的基础设施
一方面要设置锂电池汽车的专用待泊区,并进行明确标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锂电池汽车车主安全要求的劝导宣传,避免造成拥堵和误会;同时,建设岸基消防设施,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内容选自《滚装客船载运锂电池汽车海事监管对策研究》,载《中国海事》2023年第10期,作者:邱奇,舟山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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