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船员朋友咨询船舶载重线季节划分区域相关问题,其实,关于载重线季节区域划分的规则比较简单,抓住几个比较重要的点即可,下面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船舶载重线季节划分的相关知识,并附具体的参照图,供大家参考!
船舶载重线的季节划分,是根据载重线公约,将中国海域分为中国海和中国沿海,并规定了区域范围和季节期,具体请参考以下相关图示:
但是,1973年我国政府宣布接受载重线公约时做了如下保留:“关于中国沿海区域的划分,不受公约附则Ⅱ第49条和第50条有关规定的约束。”
公约附则Ⅱ将香港至吕宋岛苏阿尔港的恒向线的以西和以南海域划分为季节热带区域,而将该恒向线的以东和以北海域划分为夏季地带。我国则用该恒向线划分中国沿海(包括台湾海峡、东海、黄海和渤海)和中国南海为两个季节热带区域,季节划分如下:
1)中国沿海自4月16日至9月30日为热带区域,其余时间为夏季区域;
2)中国南海自1月21日至9月30日为热带区域,其余时间为夏季区域。
因此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相关水域航行时应以此为准,而不能依据载重线公约,具体请参考以下相关图示:
国内航行海船的航行区域与季节划分,是以广东汕头港为标准点做参考,来划分热带及夏季载重线的, 汕头港应被当作处于船舶驶来或驶往的区域内。
(1)汕头以北的中国沿海季节期:
热带载重线:自4月16日至10月31日 夏季载重线:自11月1日至4月15日
(2)汕头以南的中国沿海季节期:
热带载重线:自2月16日至10月31日 夏季载重线:自11月1日至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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