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时左右,大副去餐厅吃饭,管事(持内河二类船长证书)替值班18分钟,因为船舶当时在海上航行,管事不适任,被执法部门查处后(有可能是被举报),分别对船东、船长、大副、管事处罚,合计金额5.7万!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船员朋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侥幸心理要不得!
事情经过:
2023年10月12日,某轮靠泊码头,执法人员核实举报信息时被发现,该轮0400-0800时间段为大副值班,且该时间段船舶处于航行状态,但2023年10月10日上午0550时至0608时为该轮管事在驾驶台进行航行值班,大副未在驾驶台进行值班,经询问大副本人得知,该时间段管事上驾驶台替大副值班,大副去餐厅吃饭,但该轮管事只持有内河二类船长证书。由此认定:
①该轮管事存在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对船东罚款40000元,对管事罚款5000元。
②大副在驾驶台值班时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存在(海安法)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有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则的行为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船长罚款6000元,对大副罚款6000元。
同时,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轮还存在其他两项违法行为:一是,该船实际在船16人,进出港报告报了15人,没有报管事,船东、船长、三副分别被处罚5000、1500、1000元!二是,该轮救生设备仅供15人使用,实际在船16人,超过救生设备允许的最大限额,被处罚5000元!
案例分析:
本起案例违法事实清楚,法条适用也很明确,可以说案情十分简单,没有深入分析之必要。之所以公布此案例,主要是提醒各位船友要严格执行值班的各项规定,莫要心存侥幸,否则得不偿失!同时要重视加强团队文化建设,搞好内部团结,避免内耗。
本案中,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和引起注意。该船实际在船人数超过了救生设备的核定人数这项违章,该执法部门适用了地方性法规——《唐山市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办法》,对该船船东罚款5000元。根据该《办法》第51条,对于此种行为,罚款额度是1万元以下。
要说明的是,对于船员总数超过救生设备定额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地方法规,有的执法部门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第103条“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冒险开航”实施了处罚,其处罚额度是对船东2万以上,对船长2千以上且扣留证书3个月以上。所以说,本案中针对此项违法行为的处罚,船东、船长还是比较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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