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SBC Code修正案06-22于2023年12月1日生效,重点内容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把扩大了A组货物分类的内容;一个是增加了硝酸铵化肥的分类。
A组货物分类变化
修正前A组定义:包括那些运输时,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会流态化的货物。
修正后A组定义:包括那些在运输时,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会导致流态化,或动态分离的由于水分而具有危险的货物。
区别:修正案扩大了A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范围,把具有易动态分离特性的货物拿出来,在A类货物分类中重点强调了一下。
仅仅是多了一句话这么简单吗?
A组货物原来分类的技术解析
如果只是看中英文的文字阐述,那么,在技术理解上似乎过于模糊了。微海事认为,修正案的真实目的应该如下所述:
修正前,A组货物就是易流态化货物,这个叫法持续了很多年,但实际上,其意义比公约里面的阐述要复杂得多。
在实践当中易流态化货物主要体现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出水:A组货物由于振动等原因出水,这些水顺着货物颗粒之间的孔隙流到货堆表面,形成自由液面。这些水与货物颗粒分离,货舱内货堆上面是水,下面是湿的货物颗粒。
由于水在货舱中对船舶纵向坐标轴产生较大的面积惯性矩,从而严重危及船舶初稳性、大倾角稳性和动稳性。每个货舱都产生了大的自由液面,那么整体上对船舶稳性影响较大。
第二种情况,成粥:这些水并没有与货物完全分离,而是与货物颗粒形成了粥状物。
当船舶横摇时,这些粥状物随之横摇,随即粘连在舷侧结构内壁之上;当船舶回摇时粥状物不能及时随之与内壁分离完全回摇,从而导致两侧内壁上的货物重量不同,导致船舶重心偏离了中线面,则船舶容易产生较大的横倾,严重危及船舶稳性。
第三种情况,湿底:由于货物透水性不好或者颗粒过于细密,导致货堆中产生的水不能流到货堆表面,而是在货堆中间或者货堆底部形成水层。
由于水层的存在,货堆与舱底板或者货堆之间原有的剪切力大为降低,摩擦力减小。当船舶横摇时货堆与舱底板之间或者货堆水层上下两部分之间,就产生了错位。货堆将随着船舶的横摇而在货舱中整体倾倒,直接导致船舶产生很大横倾,危及船舶稳性。
A组货物修正后技术解释
IMO为何将第一种情况单独拿出来,起了一个名字易动态分离货物?原因可能来源于A类货物在实践中产生的危险和事故统计规律有关。
微海事为何作此推断?
修正之前A类货物称之为易流态化货物,其实本来就包括了这个易动态分离货物。
有的观点说,修正案是把易动态分离货物纳入到A组货物中,言外之意是修正前这种情况不在A组货物分类当中,这种理解似乎是不对的。上述第一种情况:出水就清晰地说明了,修正前A组货物的易流态化就已经包含了易动态分离的情况,因此,此次修正案的修改不是纳入而是强调。
关于易动态分离,修正案解释如下:
易动态分离的货物:系指含有部分细小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在运输时的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进行动态分离的货物。
动态分离:系指在固体材料上方形成液浆(水和微细固体物)的现象,产生可能显著影响船舶稳性的自由表面效应。
不管是水还是浆液,重点是影响船舶稳性的自由表面效应这句话。
IMO为何单独又强调了自由液面这种情况呢?推断:应该是在实践运营过程中,这种情况对船舶稳性产生了很大威胁或者出现了事故,又或者根据统计规律,事故发生率高的案例中,自由液面危及稳性的频率较高情况较为突出。
例如下图的铝土矿液化,就属于这种情况。
不过,也不要过度解释修正案的内容,也并不是所有的铝土矿都能液化成上图这种情况,需要具体看装货港铝土矿的含水量等参数。正如群里面有经验的大咖所说,澳大利亚WEIPA的铝矾土就很干没有多少水分。
实际工作中具体情况有很多,铝土矿是否液化和装运季节,铝土矿成分等多种因素有关,不能盲目的下结论,还要看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和判别。
硝酸铵重新分类
硝酸铵化肥是海上船舶常运的货物,化学分子式如下结构:
修正案中,把原来硝酸铵基化肥(无危险的)C组货物这一条删掉,增加了硝酸铵基化肥(MHB)(B组)和硝酸铵基化肥(C组)。
这是何意?这明显提高了硝酸铵化肥的危险等级,这又是为何?看看近些年硝酸铵化肥发生的事故就知道了。
2020年8月4日,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发生大规模爆炸,爆炸产生的震动波能量相当于3.3级地震。导致遇难人数达200多人,6000多人受伤。
而此次大爆炸的起因,很有可能是在港口仓库存放的2750吨硝酸铵,被电焊工人在硝酸铵旁做焊接工作引爆造成的。
这说明在此之前硝酸铵化肥作为一种常见的货物,仅仅属于C组货物而被认为没有大的危险性。
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因此修正案大大提高了其运输的危险等级,以此来说明这种货物运输的危险性,以引起航海界多方面的足够重视。
在船员培训和本科教学中,本人一再强调这种货物的危险性,也常常被学生忽视甚至不屑一顾。化肥能有多大的危险性呢?但须清楚地认识到不是所有的化肥都安全。
硝酸铵受热后会分解,迅速生成氮气和氧气,达到400摄氏度就会发生大爆炸,极其危险。同时,氮气和氧气在高温作用下还会生成有毒气体二氧化氮。
总结陈词
IMSBC Code修正案06-22旨在,确保易动态分离货物在海上运输时的安全性,通过制定相应的操作要求和建议,降低货物分离的风险,并最大程度地保护船员、船舶和海洋环境的安全。
同时提出了硝酸铵化肥的海运危险性,并增加了分类,总体上提高了硝酸铵化肥的危险等级,需要引起业界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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