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局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

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 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   浙海便函﹝2023﹞155号   辖区各相关航海院校,各分支局: 现公布浙江海事局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

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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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相关航海院校,各分支局:

现公布浙江海事局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有关单位和船员:

一、本计划适用范围

(一)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含电子电气员)及GMDSS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二)无限航区、沿海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学生考试和评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在校的航海类学生,由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2.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3.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实施申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s://csp.msa.gov.cn)。

三、其他

1.适任考试报名理论和评估可以分开报名。

2.申请考试应提供的信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3.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确定。最终确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4.本计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培训备案情况具体实施。

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海事局

                                  2023年12月6日

  • 发表于 2023-12-0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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