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差旅费凭票报销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船舶已收到,但是船舶领导却感觉无能为力,无法就文件精神以及实施办法和船员解释清楚,所有的解读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有以下几点疑惑请指点:
1、现在船员大部分上下船,从家里去车站的这一段路程,都会有家人接送,请问该如何去取得车票呢?
2、时代在发展,各种各样的打车软件,方便了大家的出行,这个票据取得的方式不太方便,文件中规定“第三方交通工具经营公司开具的交通费、服务费等发票不得报销”就文件的解读来说,是不是不可以报销呢?包括出租车票是不是也不可以报销?
3、目前几乎所有人的订票方式都是网络订票,乘坐火车高铁都是可以直接刷身份证进出,但是为了报销路费,以后大家都不得不去现场排队取票了
4、网络订票即使要取票,所有人基本上也只是会在出发的时候,去车站取。如果由于船期改变,退票的话都只会有相关软件APP里面的通知,没有退票的正规票据的,难道这些损失要船员自己承担?
5、为了体现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以前船舶三长上下船的路费标准是按飞机全价票报销的,新的文件好像是没有提及,都是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汽车票的标准。
三提高一降低,不应该只是降低用工成本,反而提高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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