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海日志是记录船舶航行、作业及相关事件的法定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海事调查、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港口国检查(PSC)等的重要依据。其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清晰、规范。
以下是船舶航海日志记录的主要规范和要点:
一、 基本要求
1. 连续性:航海日志必须连续记录,不得中断。即使在港停泊期间,也应记录相关事项(如装卸货、加油、修理、检查、人员变动等)。
2. 实时性:事件发生后应立即记录,不得事后补记或凭记忆记录。重要操作(如离港、抵港、转向、变速、抛起锚、过关键航标等)应在发生时或发生后即刻记录。
3. 真实性:必须如实记录船舶动态、操作、事件和周围环境情况,不得伪造、篡改、隐瞒或遗漏重要事实。
4. 准确性:数据(如船位、航向、航速、气象要素、吃水、油水存量等)应尽可能精确,来源于船舶设备(GPS、计程仪、罗经、气象仪等)的读数。
5. 完整性:记录内容应涵盖所有要求的方面(见下文“记录内容”),确保能够完整反映船舶的航行、操作和管理过程。
6. 清晰性:使用规范、统一的术语和缩写(符合国际惯例或公司体系文件规定)。字迹应工整、清晰,易于辨认。通常要求使用不可擦除的墨水笔(如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
7. 规范性:严格按照日志格式填写,各栏目信息齐全。记录应简洁、客观、专业,避免主观臆断、模糊不清或带有感情色彩的描述。
二、 记录主体与责任
1. 记录人:通常由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负责实时记录其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和操作。船长、大副、轮机长有责任监督和指导,并确保日志记录的规范性。
2. 责任人:船长对航海日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最终责任。船长应定期审阅日志并签字确认(通常每日一次)。大副负责甲板部日志的日常管理。
3. 修改:
- 如记录有误,应在错误记录上划一条清晰的水平横线(保持原记录仍可辨认),在其上方或旁边空白处写上正确内容。
- 禁止使用涂改液、橡皮擦除或完全涂黑。
- 修改人(通常是原记录人或船长/大副)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签注姓名首字母,并注明修改日期。
- 任何修改都应有据可查,不能掩盖原始信息。
三、 核心记录内容 (甲板日志为例)
航海日志通常包含固定栏目,需逐项填写:
1. 基本信息 (通常在每页顶部或每日开始时):
- 船名、船舶呼号、IMO编号
- 航次号 (Voyage No.)
- 记录日期(年、月、日)
- 页码
2. 航行与定位数据 (需频繁记录,间隔根据航行环境而定,如沿岸/狭水道密集,大洋可稍长):
- 时间 (UTC):记录事件发生的准确世界协调时
- 船位 (Position):记录定位方式(如 GPS, LOP, Visual)和具体位置(纬度/经度,或相对于显著物标/灯标的方位距离)
- 航向 (Course):记录计划航向 (Course to Steer) 和实际航向 (Steering Course / Course Made Good)。区分陀螺罗经航向 (GC) 和磁罗经航向 (CC)
- 航速 (Speed):记录计程仪航速 (Log Speed / Speed Through Water) 和对地航速 (Speed Over Ground - SOG,通常来自GPS)
- 风流压差 (Leeway / Set & Drift):如估计有显著影响时记录
- 水深 (Soundings):在浅水区、狭水道、锚地等需频繁记录测深仪读数
3. 船舶动态与操作 (发生即记录):
- 开航/抵港:记录引航员登离船时间地点、拖轮使用情况、解缆/系缆时间、最后一根缆离泊/第一根缆系泊时间、实际离港/抵港时间、主机定速时间等
- 抛锚/起锚:抛锚时间、地点(锚位)、锚链长度、水深、底质;起锚时间、锚离底时间、锚链清爽报告
- 转向 (Altering Course):转向时间、转向点名称或位置、转向后新航向
- 变速 (Changing Speed):变速时间、原因(如避让、雾航、主机故障)、变更后速度
- 过重要点 (Passing Waypoints / Marks):过关键航标、报告点、分道通航制端部、转向点的时间
4. 航行环境与气象水文 (定时记录,通常每4小时或更短,遇恶劣天气或显著变化时加密):
- 天气现象 (Weather):晴、云、雨、雪、雾、霾等及其强度
- 风向/风力 (Wind Direction/Force):真风向和蒲氏风级
- 海浪/涌浪 (Sea/Swell):方向、波高
- 能见度 (Visibility):距离(海里或公里),尤其注意能见度不良(<5海里)的开始、持续、结束
- 气压 (Barometric Pressure):记录并注明单位(hPa/mbar)
- 气温/海水温度 (Air/Sea Temperature)
5. 航行设备使用与状态:
- 主要助航设备(雷达、ARPA、GPS/DGPS、AIS、ECDIS/海图、测深仪、罗经、VDR/S-VDR)的开启、关闭、测试、切换、故障及修复情况
- 航行灯、信号灯、声号器具的使用情况(开启、关闭、故障)
- 自动舵/手操舵的切换
- 电子海图/纸质海图的改正情况
- VHF通信摘要:重要的VHF通话记录(如与VTS、他船、引航站、代理等),包括时间、频道、对方名称、通话要点
6. 船舶操纵与避碰 (尤其重要):
- 观测到他船的时间、方位、距离、动态、CPA/TCPA评估
- 采取的避让行动(时间、航向航速改变、声号、VHF沟通)
- 他船的反应
- 恢复原航向航速的时间
- 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的情况
7. 货物作业 (在港期间):
- 装卸货开始/结束时间
- 装卸货舱口号、货物种类、数量(累计)
- 重要的货物操作(如平舱、衬垫、熏蒸、开关舱、压载水操作等)
- 理货情况、货物损坏/异常报告
- 岸吊/船吊使用情况
8. 船舶维护保养与修理:
- 甲板部进行的日常保养工作(如除锈、油漆、设备检查测试)
- 船舶/设备故障发生时间、现象、原因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修理情况
- 外部修理人员上船修理情况
9. 人员活动:
- 船员换班(登/离船时间)
- 人员伤病、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处理措施、送医情况)
- 演习(消防、救生、弃船、防污染等)时间、地点、内容、持续时间、效果评估
- 培训活动
- 官方检查(PSC, FSC, Flag State)时间、机构、结果概要(缺陷项)
- 访客(代理、供应商、验船师等)登离船时间
10. 油水管理:
- 燃油/润滑油加装(时间、地点、供应商、种类、数量、舱柜、装前/后存量)
- 燃油/润滑油的转驳、消耗(定期记录存量)
- 压载水操作(压入/排出时间、舱柜、数量、地点 - 尤其需符合压载水管理公约要求,记录是否在允许区域操作)
- 淡水加装、消耗、存量
11. 保安事件 (ISPS):
- 保安等级变更(时间、等级)
- 保安威胁事件(时间、地点、性质、采取的措施)
- 保安演习、培训
- 限制区域监控情况、登船控制情况
12. 其他重要事件:
- 海盗/武装抢劫事件(时间、地点、经过、应对措施、报告情况)
- 污染事件(油类、垃圾、货物泄漏等)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泄漏量、控制措施、报告情况
- 救助他船/人员情况
- 收到的重要航行警告(NAVTEX, EGC)、气象警告等
- 船长命令/指示
- 交接班情况(驾驶员、舵工)
四、 电子航海日志 (e-Log)
- 越来越多的船舶使用电子航海日志系统。
- 所有适用于纸质日志的规范(实时、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规范、责任人、修改要求)同样适用于电子日志。
- 电子系统通常有防篡改设计、审计追踪功能(记录何人、何时、修改了什么)。
- 需确保系统时间与GPS时间同步(UTC)。
- 定期备份电子日志数据。
- 电子日志的正式性需符合船旗国主管机关和认可组织的相关要求。通常需要有明确的电子签名(船长)和验证机制。
- 在系统故障时,应有可靠的纸质备份记录程序。
五、 保管与存档
1. 妥善保管:航海日志应保存在驾驶台或船长指定的安全地点,防止损坏、灭失、篡改或未经授权的查阅。
2. 船长审阅签字:船长应每天审阅前一日的航海日志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电子签名)。
3. 保存期限:法定保存期限通常为船舶注销登记后至少3年。具体期限需遵守船旗国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SMS)规定。一些重大事故相关的记录可能需要永久保存。
4. 保密性:航海日志包含敏感信息,应防止无关人员查阅。
总结
严谨规范地记录航海日志是船员(特别是驾驶员)的一项基本且极其重要的职责。它不仅是船舶航行安全的保障,也是船舶运营合规性的证明,更是海事事故调查的关键证据。每一位记录者都应深刻理解其重要性,并严格遵守相关国际公约(如SOLAS, STCW, MARPOL)、船旗国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船长负有最终的监督和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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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日志记录规范要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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