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船舶,都有一个唯一的IMO号,即船舶识别码,国际名称"IMO Number",它是船舶独一无二的身份号码,并且贯穿船舶的整个生命周期,无论船舶的船名、挂旗国、登记港或船东发生什么变化,船舶的IMO号永久不变。IMO号是船舶在国际海事安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欺诈,船舶经营中发生的责任事项、民法行为或其他任何商业行为中船舶识别的关键信息。
IMO号的数字组成
船舶的IMO Number由“IMO”三个字母+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七个阿拉伯数字是由一个六位互不重复的数字和一个校验数字组成;校验规则:将前六位数字中的每一位数字从左到右与由7到2的位置数进行相乘,乘积的结果再相加,总和的个位数为校验数字。如:某轮IMO Number前六位名别是924381,则: 9×7+2×6+4×5+3×4+8×3+1×2=133,校验数字是3,最终的IMO Number就是IMO9243813。
IMO号码的来历
IMO号最早是劳氏船级社使用的船舶识别编码机制,后由IMO引用、推广并鼓励当时所有缔约国政府对现有船舶启用。1996年,IMO通过的SOLAS公约第XI-1章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强制生效,其中包含船舶IMO号符合公约要求,悬挂缔约国国旗的船舶执行IMO编码识别机制。在船舶新建期间或第一次登记检验期间,船东或认可组织可以向国际海事组织唯一认可的机构IHS M&T来申请IMO Number,IHS M&T将免费向船舶提供一个唯一的IMO Number。
IMO号的公约要求
SOLAS 2002 修正案>第 XI-1 章>第3条 要求等于和大于100总吨的所有客船,以及等于和大于300总吨所有货船,船舶识别号(IMO号)应永久性标记在以下位置:
1. 在船尾或船体中部左舷和右舷的最深核定载重线以上,或上层建筑左舷或右舷或上层建筑正面的可见位置,或者,就客船而言,在可从空中看见的水平表面;
2. 在第Ⅱ-2/3.30条所定义的机器处所的一个端部横舱壁上,或在一个舱口上,或者,就油船而言,在泵舱内,或者,对于设有第Ⅱ-2/3.41所定义的滚装处所的船舶,在滚装处所的一个端部横舱壁上容易接近的位置;
船舶IMO号的永久性标记应清晰可见,与船体上的任何其他标记分开,并应涂成有对比性的颜色。
船尾和船体区域的IMO号的永久性标记的高度应不小于200mm。机械处所的永久性标记的高度应不小于100mm。标记的宽度应与高度成比例。该永久性标记可制成凸出的字符,或刻入或用中心冲头冲制,或使用可确保该标记不易被擦除的任何其他标识船舶识别号的等效方法制成。
对于用钢材或金属以外的材料建造的船舶,船舶识别号的标识方法应经主管机关批准。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