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了内河船舶《油类记录簿》记录常见的问题。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船上的法定记录文书中,《油类记录簿》是船上最重要的、享有法律效力的船舶防污文书之一。在当前对环保越来越重视的时期,油类记录簿规范记录促使船员们进一步加强防污染意识,对防污染、绿色航运、能耗报告等有着重要意义。
在实际执法中,《油类记录簿》已经成为海事部门检查的必查项目之一,在海事常见的检查中C项和H项的记录往往是检查的重点。对此,本文着重讲解内河船舶《油类记录簿》C项和H项的记录要求。
根据《MARPOL 73/78》的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设有《油类记录簿》并正确记录。
《油类记录簿》分为两部分:
第Ⅰ部分一种用于机器处所的操作,由轮机部保管,该部分适用于上述所有的船舶。
第Ⅱ部分用于货油的操作,由专门的驾驶人员保管,该部分适用于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
在《MARPOL73/78》公约附则之附录Ⅲ中规定了《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的记录格式,即“说明和记载项目一览表”,共分为九大项。
A 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
B 从(A)部分所述燃油舱排放压载水或洗舱水
C 残油(油渣和其他残余物)的收集和处理
D 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非自动方式排出舷外或其它处理
E 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自动排出舷外或其它方法的处理
F 排油监控系统的情况
G 以外或其它异常情况的排油
H 加装燃油或散装润滑油
I 附加的操作程序及一般说明
1、日期、作业组别和项目编号应填入相应的栏内,应该以时间先后次序记录
2、所有每项记录后都应有高级船员或负责相关操作的高级船员签名,每页记录完船长签名
3、两次记录间不要留空行
4、如果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有错,应该用单实线划掉错误部分,要保证被划掉的部分能看清楚,在记录错误处签名,写上日期,然后录入正确内容。
C项分为两部分11残油(油泥)的收集和12残油(油泥)的过驳或处理方法。
11残油(油泥)的收集应每周记录一次,每次记录时应至少记录三部分内容:
11.1 油舱的编号
11.2 油舱的舱容(m³)
11.3 留存总量(m³)
如果有新增的残油、含油污水、油泥,则应加上
11.4手动作业收集的残余油量(m³)
12残油(油泥)的过驳或处理方法,处理时才记录,记录时要写明过驳或处理的残油数量,排空的油舱和留存的油量(m³)。记录时应选择以下之一:
12.1 排至接受设备(注明港口)
12.2 驳入另一(或其他)油舱(注明油舱和油舱总容量)
12.3 已焚烧(注明焚烧作业的总时间)
12.4 其他方法(予以说明)
H项是加装燃油或散装润滑油,有相关操作时应记录,记录时应写明油舱的总容量。应按照以下格式记录:
27.1 装油的地点
27.2 装油的时间
27.3 燃油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油舱的编号
27.4 润滑油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油舱的编号
违章案例分享
未按规定记录C项
案例:2023年3月15日,闵行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某内河船A轮检查时发现,该轮2014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未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C项。
未按规定记录H项
案例:2023年3月30日,闵行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某内河船B轮检查时发现,该轮2023年3月15日在南通加轻质燃料油6吨未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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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哪些常见缺陷呢?
错误更正不规范。有的船舶在填写时出错,便用墨水涂黑,使之不能辨别。
记载情况与证书不符。记录中提到的舱、柜在防止油污染证书的附录中没有标示过,与证书不符。
没有签字确认。如高级船员或负责相关操作的高级船员在每次作业记录后没有签名,船长在每页记完后没有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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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油类记录簿》记录的介绍就到这儿啦~
希望广大船员朋友按规定处置油污水的同时做好文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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