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据SOLOS公约,船载危险货物包括包装和散装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散装液化气运输。对于包装危险货物,指的是《国际危规》所包含的物质、材料和物品。对于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指的是《国际危规》中所包含的除液体、或气体以外的由粒子、颗粒或较大碎片组成的任何物质,成分通常一致,并直接装入船舶的货物处所而无需任何中间维护形式。对于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指的是IBC规则第17章中货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的会引起安全危害的液体化学品。散装液化气体货物,指的是符合IGC规则的船舶散装运输的并在第19章中所列的货品。
A:
温度升高使液体蒸发速度加快。我们都知道,一般来说,温度越高,液体蒸发越快,像汽油、柴油等都是具有易燃、易爆和易挥发的特性,在高温时段它们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火灾爆炸的危险性也越大,一旦达到爆炸极限,极易发生爆炸事故险情。
危险货物装卸容器的问题。热胀冷缩是物体一般物理现象,高温使得容器内部压力增大,若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就有可能造成容器炸裂,甚至发生爆炸。如果危险货物装在敞口容器中,那么液体膨胀也容易发生外溢泄露。对于气体来说,一般是装在钢瓶内的,一旦压力调节装置出现故障,温度上升会造成压力过高,就有爆炸的危险。
温度升高,会加快一些危险货物的氧化分解和自燃。高温天气,很多危险化学品易受热易发生分解,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放出大量的热量,加上很多危险化学品本身就易发生自热反应,高温天气更是加速了这一进程,一旦达到了物质的自燃点,极易发生燃烧、爆炸的事故险情。
A:
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交付载运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船舶适载申报之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
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交付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确保货物的包装与标志的规格、比例、色度、持久性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与污染防治要求,并在运输单证上如实注明该货物的技术名称、数量、类别、性质、预防和应急措施等。
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交付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不明的货物,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技术机构对货物的污染危害性质和船舶载运技术条件进行评估。
A:
从事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装卸站,应当符合安全装卸和污染物处理的相关标准,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安全装卸和污染物处理能力情况的有关材料。
从事散装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船舶和码头,应当遵守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程,建立并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并严格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
A:
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在进出港口前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船上包装危险货物切记要积载隔离
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在水路运输时须严格遵守有关公约、法规的积载隔离要求,要分区、分类、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起,同时要远离热源、火源、电源,以免发生因隔离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危险或变质的货物造成的火灾风险。
船舶货舱进行降温降压切记根据货物理化性质开展
对多数船舶主要措施是甲板上水喷淋降温,特别是对于易挥发和有毒液体货物对液货甲板实施喷淋降温,以减少货物的汽化损失、防止液货蒸汽产生过多、有效控制液货温度和达到防火防爆目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开启压缩。
残油、油污水排放接收作业切记要防火防爆
高温季节气温超过28℃时,当残油、油污水含一级易燃液体时,作业期间要严格执行洒水降温、禁烟、禁止明火作业的要求。接收船与被接收船之间要采取静电消除措施(俗称搭静电线),降低船船间的电位差。作业人员要使用防爆通讯设备。船上消防器材及消防装备需配备到位,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船舶洗(清)舱、驱气作业切记要舱气控制
要保持作业前及作业期间的持续有效通风,确保烃气浓度不超过可燃下限的1%,氧气浓度不低于20%,硫化氢、苯等有毒气体浓度不超过规定的临界极限值,防止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伤亡等危险。作业人员须穿着防静电服和靴鞋,禁止使用尼龙布或丝绸擦抹油舱内部,防止产生静电导致火灾和爆炸危险。作业人员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作业期间须使用防爆型的通风设施、通讯设备和电器工具等。禁止同时进行供油作业,明火、拷铲及其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燃油使用闪点切记要符合要求
加油过程中,油舱中有油雾积聚,高温天气下,若船舶非法加装或使用闪点低于60°C的燃油,易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因此,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要在作业前制定加油作业计划,确保设备正常、工况良好,船舶保持24小时人员值班。
船上易燃易爆物品切记要管理存放
禁止在机舱内乱堆乱放汽油、油漆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将废弃的棉纱、破布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中,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堆在闷热地方以防自燃。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处所,要经常组织巡查,并将情况记入航行(航海)日志。
A: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员应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
坚持消防演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增强消防应急能力。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船上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器材附近不准堆放杂物。
高度重视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要制定完善并有效落实汛期高温季节应对措施,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合理调度船舶作业计划,强化对所属船舶航行、停泊及作业的监控,落实开航前检查制度,加强关键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尤其是应急舵、火星熄灭器、各项报警装置等设备的日常检查,保证各项设备均处于正常可用状态,确保船舶适航。
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品装卸作业,及时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温,督促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加强消防设备、应急反应器材的检查,保障液货管线、靠泊设施、静电消除装置、接地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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