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系统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系统没有泄放管路,不一定是缺陷,请看法规详细规定!-绿芒船员学苑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系统没有泄放管路,不一定是缺陷,请看法规详细规定!

    近日,海事检查人员检查某船,发现二氧化碳系统没有泄放管路,对此提出疑问,船长说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管路图也没有设置管路。对此问题,本文做一解释。     所谓泄放管路,是指CO2钢瓶...

    近日,海事检查人员检查某船,发现二氧化碳系统没有泄放管路,对此提出疑问,船长说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管路图也没有设置管路。对此问题,本文做一解释。

    所谓泄放管路,是指CO2钢瓶瓶头阀安全膜片破裂后将灭火剂释放至开敞甲板大气的管路。对此,国内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不同的规定,建议船员朋友掌握相关要求,避免在检查时被错误的列成缺陷。本文包括两部分,一是国际国内规定,二是归纳具体要求。

attachments-2023-05-Y4F0mSYL6451dfcfb5f3d.png

一、国际国内法规、标准规定

1.国际公约没有要求

查询《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消防安全规则》,对泄放管路没有要求。

2.技术法规1992

《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规定:“瓶头阀应有安全膜片或其他本局认可的安全装置。安全膜片应压力达到18.6±1MPa时能自行破裂。安全膜片破裂后,自瓶头阀释放出的灭火剂,应由排气管引至室外开敞甲板的大气中,采用其他安全装置时,也应满足这一要求。

注:1992年10月,船舶检验局公布实施首版《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开始建立单独的法定检验技术法规体系。

3.国内技术法规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规定:“瓶头阀应有安全膜片或其他经认可的安全装置。安全膜片应在压力达到18.6±1Mpa时自行破裂。安全膜片破裂后,自瓶头阀释放的灭火剂应由管路引至室外开敞甲板的大气中。如CO2钢瓶储存室具有良好的通风能力并能保证储存室温度不超过45℃ (如设有温度报警装置),则可免设上述排气管。采用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满足这一要求。”

4.国家标准,推荐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CB/T3294-2020)规定:“用于储液瓶组储液瓶的瓶头阀,应配备连接储液瓶组泄放连接管的接口,以便安全膜片破裂后将灭火剂引至室外敞开甲板的大气中。

二、归纳总结

1.国际公约对于泄放管路没有要求。但是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需要除了遵守公约,还要遵守中国法规。

2.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2006年之前,必须设置泄放管路;2006年之后可以接收替代措施。也即是每小时换气6次的机械通风,以及超过45℃的温度报警装置。

3.国内航行海船在2004年版本技术法规要求有泄放管路,在2011版本开始允许替代措施,也即是“有良好的通风能力且储存温度不超过45℃”。也即是说,在2011之后可以替代措施。

小编以为,既然新旧法规不一致,按照从新兼从轻原则,即使是2011年之前的船舶,也允许有替代措施。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泄放管路,只要有良好通风和温度报警,都是可以的。大家以为呢?

  • 发表于 2023-05-03 20:09
  • 阅读 ( 516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海员学院
海员学院

海员-船长

288 篇文章

作家榜 »

  1. 海员学院 288 文章
  2. 海员 215 文章
  3. 青衫故人 206 文章
  4. 织光 206 文章
  5. 海贼王 189 文章
  6. 四处漂泊 184 文章
  7. 朱亚文 181 文章
  8. 幸福船员 168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