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采取纠正措施,在指定时间内验证并封闭。
公司责任部门在接到船上的缺陷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对于直接影响船舶安全的重大缺陷(对安全和防污染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必须在开航前或到达第一方便港口解决;对于一般缺陷(对安全和防污染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要求三个月内解决;对于不影响安全航行的而又难以自行解决的缺陷,可在最近一次修船时解决。无论如何,公司责任部门都应在收到船上报告起一周之内给船上以明确答复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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