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船上关键性设备?
一个单独的设备、控制系统或者独立的保护装置在单个故障后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或者直接造成危及人员和环境的事故。
通常包括:推进系统、动力管理系统、舵机、供电系统、救生设备、气体探测、油雾浓度探测、温度监控、惰性气体、应急设备和报警等;
通常船上主要有哪些关键设备/关键报警?
关键设备
1) 舵机系统
2) 救生艇/救助艇以及释放装置
3) 火警监测设备
4) 应急发电机
5) 应急空压机
6) 固定灭火系统
7)应急消防泵
8)固定气体检测系统
9)货泵应急停止
10)惰性气体发生装置
11)压载水处理装置;
12)电罗经
13)油水分离器 (环保关键设备)
14)排油监控装置 (环保关键设备)
15)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环保关键设备)
16)焚烧炉 (环保关键设备)
关键报警
1)主机曲拐箱油雾浓度监测
2)主机安保以及减速齿轮箱报警停车装置
3)火警报警系统
4)货仓压力报警
5)货仓高位/高高位报警
6)固定灭火系统释放报警
7)舱底污水报警
8)电罗经故障报警
9)测深仪故障报警
10)驾驶台值班报警
11)驾驶台推进系统故障报警
12) MF/HF DSC 报警
13) SSAS 报警
14) 操舵系统故障报警
15) 通用报警
如何对船上关键设备/关键报警进行有效维护保养?
1 轮机长是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人,他可以将保养工作指派给有资质的轮机员。
2 关键设备必须按照船上PMS 要求在到期日进行完成保养,当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对关键设备和系统完成维护,需要在到期之前进行风险评估报公司管理层的批准,并在延期前进行记录。该维护保养工作应要尽快完成。
3 任何关键性设备的计划保养和非计划保养,如果导致设备功能失效,船长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得到批准,这种批准尽可能要在设备停用之前24 小时完成,设备停用以及修理后恢复功能的时间必须报公司。
4 轮机长要评估维修人员的技能以及保养需要时间,如果没有足够的技能或者时间,他也必须要报告船舶岸基主管。
5 关键设备/关键报警的操作、保养、修理以及参数设定必须由有资质人员完成,具体见下表。
关键设备清单
关键设备以及系统 操作 维修保养 责任人 参数变更设定
1 舵机 所有轮机员 2/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2救生艇/救助艇机以及释放装置 所有船员 4/E 轮机长 机务主管
3 火警监测设备 所有高级船员 E/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4 应急发电机 所有船员 E/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5 应急空压机 所有高级船员 3/E 轮机长 机务主管
6 固定灭火系统 所有高级船员 4/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7 应急消防泵 所有船员 4/E 轮机长 机务主管
8 固定气体检测系统 所有高级船员 E/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9 货泵应急停止 所有船员 E/E 轮机长 机务主管
10 惰性气体发生装置 所有轮机员 2/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11 压载水处理装置 所有轮机员 2/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12 电罗经 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 海务主管
关键报警清单
关键报警以及系统 操作 维修保养 责任人 参数变更设定
1主机安保以及减速齿轮箱报警装置所有轮机员 2/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2主机曲拐箱油雾浓度监测 所有轮机员 2/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4 火警监测设备 所有高级船员E/E 轮机长 机务经理
5 货仓压力报警 所有驾驶员 E/E 大副 机务主管
6 货仓高位/高高位报警 所有驾驶员 E/E 大副 机务主管
7 舱底污水报警 所有轮机员 4/E 轮机长 机务主管
8 电罗经故障报警 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 海务主管
9 测深仪故障报警 所有驾驶员 2/O 轮机长 海务主管
10 驾驶台值班报警 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 海务主管
11驾驶台推进系统故障报警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海务主管
12 MF/HF DSC 报警 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 海务主管
13 SSAS 报警 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 海务主管
14 操舵系统故障报警 所有驾驶员 2/O 大副 海务主管
15 通用报警 所有高级船员E/E 大副 机务主管
关键设备/报警的报警参数变更必须由岸基人员负责,如果是厂家的工程师完成此项工程,必须在完成后及时告知岸基负责人员。
如何对船上关键设备进行风险评估?
1 所有关键设备/报警都必须按照体系规定的风险评估流程进行风险评估;
2 船舶管理人员应当对该活动所涉及的所有风险进行评估,在关键设备/报警上作业时,应考虑对人员的人身安全、机组人员疲劳、环境和操作参数的不利影响;
3 关键设备/报警的维修保养进行风险评估时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1) 人员要求比如能力、经验等;
2)备件以及工具的要求;
3)评估设备/报警系统的停用可能会造成的潜在危害,包括最坏的情况;
4)恢复和降低风险的措施;
5)试运转和测试程序;
6)替代的备件或者系统
7)由于设备/报警系统停用,对操作程序做必要的修改;
8)额外的安全/应急措施。
4 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关键设备/报警的维修,船舶应通知岸基主管。任何延期或者进一步行动都应得到管理层批准;
5 当下列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船员疲劳;
工作参数发生变化;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
6 关键设备/报警的测试及校验
1 关键设备/报警的测试应符合法规的要求以及厂家建议,测试必须记录在船舶的维保养记录中;
2 各船应定期将关键设备/报警运行数据与厂家的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来判断设备是否工况正常,如果厂家未提供数据,公司应根据设备情况制定标准。
7 关键设备/报警的备件
1 关键备件/报警是与安全关键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相关的备件。对于关键设备/报警的主要备件公司要求使用原厂件。
2 轮机长负责关键设备/报警的最低备件库存要求,这些备件必须保管好并定期清单。这些备件一旦有消耗或者更换,必须尽早申请供应,保证最低库存。
经过风险评估以及危害识别,关键设备/报警的备件最低库存如下表:
序号 设备/报警 备件 最低库存
1 舵机 接触器 1 套
2 救生艇/救助艇以及释放装置 修理包 1 套
3 救生艇/救助艇以及释放装置 修理包 1 套
4 应急发电机 修理包 1 套
5 应急空压机 检修包 1 套
6 固定灭火系统 N/A N/A
7 应急消防泵 机械轴封,密封环,轴承 1 套
8 固定气体探测系统 取样泵隔膜 1 套
9 货泵应急停止 N/A N/A
10 惰性气体发生装置 电化学式探头 1 只
11 压载水处置装置 N/A N/A
12 电罗经 保养包 1 套
13 主机安保以及减速齿轮箱报警装置 测速探头 1 只
14 主机曲拐箱油雾浓度检测 保养包 1 套
15 火警监测设备 各种型号探头 1 套
16 货仓压力报警 压力探头 1 只
17 货仓高位/高高位报警 报警灯 1 只
18 舱底污水报警 N/A N/A
19 电罗经故障报警 N/A N/A
20 测深仪故障报警 N/A N/A
21 驾驶台值班报警 N/A N/A
22 驾驶台推进系统故障报警 N/A N/A
23 MF/HF DCS 报警 N/A N/A
24 SSAS 报警 N/A N/A
25 操舵系统故障报警 指示灯/保险丝 1 套
26 通用报警 警铃 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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