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及发电柴油机PSC检查要点
外观检查
① 查机器外观有无明显损坏,包括:各种仪表与设备
②检查主机超速保护与飞车保护报警(可在控制室利用主机遥控系统进行模拟实验)
③检查主机限速值的设定
④检查轮机日志、查看设备曾出现的故障及船舶的解决方法
⑤检查机舱报警记录是否完整
⑥检查柴油机高压油管的保护与报警装置是否符合公约要求
⑦如必要可进行多台发电机的并车与分电试验。
⑧注意检查机器热表面的隔热保护,和热燃油管系的绝缘情况。
燃油系统的检查
燃油系统主要包括:储存、加热、驳运、净化与供给等部分组成。
① 机舱燃油柜(储存柜、日用柜等)液位计读数清楚无损坏、其形式应符合相应规定,集油盘中应无油污。
② 分油机运转正常
③ 燃油系统中无积水、积气
④ 燃油加热温度是否符合操作手册的要求
⑤ 换油操作是否熟练准确
润滑系统的检查
① 检查滑油失压报警是否正常(可在控制室进行相应的试验)
② 查看滑油有无变质或过脏
③ 检查滑油滤器进出口压力是否正常有无漏油
④ 检查滑油管路尤其是法兰连接处有无漏油等情况
冷却系统的检查
①检查海水管系外观及腐蚀情况,是否存在大量的临时修理与严重泄露
② 检查高、低位海底门操作与外观
③ 检查中冷器外观与进出口压力
④检查膨胀水柜水位与水质,(如水中有油花则表明管路有渗漏存在)
压缩空气系统的检查
①检查主副空气瓶外观,安全阀与放残阀
② 试验主副空压机给气瓶打气,看其供气速度
③ 检查应急空压机并观察应急空气瓶的充气情况
④ 检查压缩空气系统有无腐蚀漏气等情况
⑤检查主启动系统防回火装置的性能
操作性检查
①应急停车操作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②速闭阀操作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③车钟校对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锅炉检查PSC检查要点
锅炉硬件
1. 检查锅炉的安全阀状况,应有检验标记
2. 检查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低水位报警、风机故障报警和燃油系统故障报警等
3. 锅炉给水系统检查,包括:给水泵(2个)、安全阀(防止系统高压)等工作情况。
4. 检查锅炉水质记录,包括:PH值检测和盐度检测仪记录
5. 水位表读数是否清晰、有无损坏
6. 检查锅炉高温表面的热绝缘情况是否有损坏等情况发生。
船员操作:
1. 检查操作须知是否张贴
2. 进行手动操作测试,船员是否按须知进行操作
3. 询问锅炉压力过高时所采取的措施
集控室检查PSC检查要点
各类警报指示灯
主配电板的绝缘状况及警报
与驾驶台的通讯
救生衣的配备
浸水服的大小
EEBD的配备
相关IMO标识
各类仪表状况
应变布置表张贴及更新
适合的灭火器配备
应急消防泵检查PSC检查要点
1.船上安装的消防泵的数目及位置(包括应急消防泵);
2.起动程序;
1) 检查油柜油位,打开出油阀;
2) 检查曲拐箱滑油位
3) 检查引水泵内是否有水,否则引水
4) 打开海水阀、泵的进、出口阀;
5) 手摇启动发动机;
6) 扳动引水泵离合器手柄,使引水泵合上转动抽真
7) 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当泵的吸、排(压力表)压力稳定后,即可松开离合器手柄;
8) 调整发动机油门,使泵的排出压力达到要求;
9) 停泵时,先降低发动机转速,并低速运转5分钟再停止;
10) 关闭油柜出口阀;
11) 关闭泵的所有阀门。
3.船员对应操作的相应步骤是否清楚。
应急发电机检查PSC检查要点
启动要求
1.应急发电机应能在温度为0度的冷态下迅速起动。
2.能够自动起动的每台应急发电机的起动装置应储备至少供三次连续起动的能源。还应设有在30分钟内另加三次起动的第二能源,除非人工起动能证明是有效的(81修正案84.9.1后)
3.1994.10.1或以后造的船舶:能够自动起动的每台应急发电机的起动装置应储备至少供三次连续起动的能源。储备的能源应受到保护,以免被自动起动系统耗尽,除非设有第二套独立的起动装置。此外,还应设有在30分钟内另加三次起动的第二能源,除非人工起动能证明是有效的。(92年4月修正案,94.10.1以后船)
操作程序
燃油柜出口阀是否保持常开状态;
检查发动机曲拐箱油位是否正常,否则补足滑油;
检查冷却水淡水水位以及油柜油位
检查电瓶电压及启动电瓶位置/或起动气源;
应急配电板上启动位置放自动位置,当自动启动指示灯亮,即进入自动启动状态;
应急配电板上启动位置放手动位置,当起动准备完成指示灯亮,即进入手动启动状态,按下启动按钮,起动应急发电机,调节油门刻度至额定转速;
检查要点
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试验应急发电机,如可行,至少20分钟。
第二种起动方式。
应急发电间整洁,通风良好,防爆照明,无其它不适当物料存放。
燃油量足够,蓄电池充满电
确认应急发电机和应急配电结合,保证应急功能满足。
操舵装置PSC检查要点
试验程序:
1) 主操舵装置;
2) 辅助操舵装置;
3) 操舵装置遥控系统;
4) 驾驶室操舵位置;
5) 应急动力供应;
6) 相对于舵的实际位置的舵角指示器;
7) 操舵装置遥控系统动力失电报警;
8) 操舵装置动力装置故障报警器;
9) 自动隔离装置和其他自动设备
检查要点:
按照对操舵装置所规定的性能进行满操舵试验;
操舵装置及其联结部件的外观检查;
驾驶台和舵机房之间通信手段的操作。
上述的常规检查和试验外,还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操舵演习应包括在舵机室内的直接控制,与驾驶室的通讯程序,以及如可行,还应进行转换动力源的操作。
检查和试验的日期,以及应急操舵演习的日期和详细内容应予记录。
驾驶室及舵机房内,应永久展示操舵装置遥控系统和操舵装置动力装置转换程序的简单操作说明,附有方框图。所有与操舵装置的操作和维修有关的船舶驾驶员,应熟悉该船操舵装置系统的操作以及从一个系统转换到另一个系统的程序。
常见故障
舵不能转动;
只能单方向转舵;
转舵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
滞舵—操舵后舵叶的动作滞后;
冲舵——舵转到指令舵角冲过头;
跑舵——稳舵期间舵偏离所停舵角;
舵机有异常噪声
舵不准——转舵停止时实际舵角与指令舵角误差超过正负1°。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检查PSC检查要点
检查要点
船舶是否有ISPP证书并有效。
证书所记录设备是否与实际相符,处理能力没有超过船舶定员限制。
处理装置的外观正常,管路、 舱壁无锈穿现象。
生活污水直接出海管路是否关闭,转换阀置于通往处理装置的位置。
船舶有处理装置的操作记录
装置所配备的空气泵、排放泵等辅助设备工作正常。
粉碎设备和消毒系统的功能正常。
集污舱有指示积存数量的目视装置,剩余容量满足预计停泊时间的需要。
船员熟悉公约的排放控制要求。
备有必须的处理药品。
船舶配有污水通岸标准排放接头,接头尺寸符合公约要求。
船员熟悉处理装置的操作。
没有对已经检验认可的设备、管路进行非法改装。
生活污水系统没有跟其他污水系统相连的管路。
污水处理装置旁有张贴操作说明,操作说明与本设备实际操作相符。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常见缺陷:
证书标注与实际不符;
污水处理装置外壳管路锈穿.
直接出海阀没有关闭
空气泵不能正常工作
内部结构破坏
自动加药不能正常工作
排出阀不正常开启
储存柜没有可视装置
控制旋钮位置不正确
回水管路不清晰
油水分离器PSC检查要点
1.相关证书及记录的检查
1) 在检查油水分离装置之前,应当先通过IOPP证书了解装置的配备情况。
2)油类记录簿的检查。
3) 检修记录的检查。
2.污水泵的检查。
3.分离器筒体及管路附件的检查
4.自动排油装置的检查。
5.油份检测器的检查。
1) 检查时首先应当注意检测器取样水管和冲洗水管的走向情况,查看各自管路阀件是否正常。
2) 注意检查检测器的水样进出是否正常。表现为检测器在分离器工作时水样出口无水.
3) 检测器测量值高于15PPM,一直报警,不能正常工作。
4) 检测器指示值一直显示为零或保持不变数值;如怀疑检测器不正常,可以将取样管接头拆开,用一油壶向管内注入几滴油,接上接头,看显示值是否变化。
5) 检查超声波式检测器时,应注意在正常工作时设备应周期性地发出嘶嘶地声响。
6) 对于光源式检测器的检查 可以用阻断光源的办法来检查其灵敏度。
6.排水控制系统的检查
常见的缺陷有:
1)检测器报警后,自动停止装置不动作。
2)三通阀不能关闭或关闭不严。
7.运转试验
其他
空气瓶低压报警(机舱和驾驶台),安全阀、放残阀、压力表,空压机的安全阀
分油机处的油污
机舱舱底油污,污水
消防栓处的皮龙和水枪以及必要的工具
机舱CO2管状况
各报警点功能
声光警报是否正常
IMO号码是否正常标识
应急照明的标识
机舱扶手、栏杆状况
油柜油位计的自闭阀,测量管盖子或自闭器
速闭阀的状况
与应急消防泵间的通道
机舱门状况
机舱清洁
各类灭火器状况
逃生通道状况
机舱海水管路状况,各类冷却器状况
应急空压机功能
尾轴处漏水
应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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