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海船,中国船级社检验,净吨16201,总吨29235,主机功率5900,2023年1月份下水,在3月份接受安全检查,被查出存在6项缺陷,其中两项构成滞留。希望各位船友引起注意,看似小问题,可能引起大麻烦!本文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具体缺陷,二是列明缺陷的法规依据条款,三是滞留的危害和列入黑名单的条件。
一、具体缺陷:
①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启动空气瓶压力低——30
②乙炔连接管不满足1级管系要求——30
③应急消防泵处所风机故障;
④应急逃生通道部分防火门自闭器无法自闭;
⑤贯穿机舱与洗衣间通风导管在洗衣间部分没有做防火延伸;
⑥救助艇存放处所的探海灯无法转动。
【分析】该船2021年安放龙骨,2023年下水,新船第一次检查就被滞留,从此留下抹不去的污点。所以说,朋友们要引起注意啊,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启动空气瓶压力低这样的缺陷,万万不应该出现的呀!
二、法规依据
关于二氧化碳释放装置要求,2020法规是这样规定的:① 应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装置将二氧化碳释放至被保护处所,并确保报警装置的启动。首先,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开启安装在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门,然后另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将气体从所储存的容器中排出。上述控制装置应设计成能确保按照此顺序操作。② 两套控制装置应布置在一个释放箱内,在该箱的特定部位应设醒目标记。如果装有控制装置的释放箱上加锁,用于开启箱子的钥匙应置于设有玻璃面板的盒子里,该盒子应置放在释放箱附近的明显位置处。
关于缺陷所列管系防火要求,2020法规是这样规定的:B 级分隔系指由符合下列衡准的舱壁、甲板、天花板或衬板所形成的分隔:① 用经认可的不燃材料制成,在 B 级分隔制造和装配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应均为不燃材料,但可使用可燃装饰板,条件是这些装饰板应满足本章的其他要求;② 具有的隔热值使其在下列时间内,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 140℃ ,且在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 225℃。
三、滞留的后果
滞留危害后果很严重,除了影响本航次船期外,还会增加本船的风险系数,从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和更多频次的检查。如果连续两次被滞留,还会被列入黑名单,从而引发更大的麻烦。
列入黑名单的条件:
根据《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海安全﹝2013﹞328号)第四条,下列船舶应列入重点跟踪船舶:
①中国籍海船、河船12个月内在船舶安全检查(含境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2次的;外籍船舶12个月内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机构滞留2次的;②发生违章、违法行为后拒绝接受或逃避处理的;③持伪造、变造、转让、买卖、租赁的船舶证书或未经主管机构认可对船舶结构布置、设备设施进行变动导致船舶实际状况与船舶证书严重不符的;④发生死亡(失踪)5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经调查发现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船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⑤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的船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列入黑名单后的危害:
①船旗国监督检查不受船期、装卸货等因素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应每港必查。因故不能开展检查的,海事机构应予以注明。②对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应加大公司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重点跟踪船舶和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应将船舶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整改措施纳入审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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