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意见:
一、所谓 ““确信的方式”当然有多种,如无接触式油水探测仪或可通过伸入舱内的物件探测,通过可识别的方式来判断和验证专用压载水是否混有油类,就目前船舶结构和工艺而言,目视检查方式仍然是可信而简便易行的方式。
二、该要求来自于液货船检查问卷(VIQ)7,第 2.16条
是否从甲板上观察任何液货舱/压载舱、空仓或者干隔舱都处于满意状况、无油污?船上也能对专用压载舱的压载水在排放前很容易进行检查和取样?
(一)目的要求
每次排放压载水前,应对压载舱内的压载水取样做目视检查,以查看压载水中是否有油污存在。
(二)需要布置视觉观察孔的条件
1、专用压载舱与货油舱或燃油舱相邻——即有共同界面的压载舱必须设置。
2、或含有油类的管路通过压载舱。
3、艏尖舱与货舱之间由艏部泵舱或艏侧推处所隔离时,则没有必要在卸货前检查这里的压载水,除非压载管路通过了货舱或液压管路穿过该艏尖舱。
(三)视觉观察孔盖的螺栓数量
如果必须先拆除许多螺栓后才能从压载舱人孔盖查验2压载水是否含油,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如果这也是唯一的检查方法,则必须给出观察项(即开缺陷)。
解读、早期油轮检查时有观点认为每个视觉观察孔舱盖超过 4 个螺栓是不可接受的,现在用 numerous 表示,意思是指布置时用多少个螺丝,需要对拆除螺栓的数目及难易程度二方面做综合考量,但无论如何,不超过 4 个是可接受的。
(四)气体船,指定为专用压载舱内的压载水不可能含有油类,除非是有油类管路通过压载舱或者压载舱和燃油舱相邻,除此而外,压载水不需要抽样检查。解读,对此需要了解和关注三个内容:
1、 气体船上指定为永久性专用压载舱,如果和油类没有共同界面时,不要求有取样检查布置,和(液化)气体相邻的舱室不必设置。
2、 如果有如下图所示的压载舱和燃油舱之间存在共同界面时,需布置视觉检查孔。
3、 确认没有疑存油类管路相串。
(五)视觉观察孔的其它功能
从甲板上以视觉方式从外部查看内部结构状况的话,例如压载舱、管遂通道、尖舱等,也能ᨀ供有价值的信息。出现问题的迹象可能是扶手和楼梯梯级的损耗、垂直和3水平框架上的明显腐蚀、支架上的锋利边缘、舱壁或框架的明显开裂和变形。以及呈现出从邻近舱室或阀门密封压盖等处泄漏在压载水上的油或油花光泽、气体或液体下滴的声音等。
结论和建议
1、 气体船的 SBT 不和油类(燃油/液压油)舱存在共同界面时,无需布置污染判定观察孔。
2、 根据 VIQ 建议,仍应布置能了解舱室腐蚀和损坏情况的视觉观察孔。
3、 考虑到载重线公约对甲板开口的安全要求,本论坛(CTASF)建议,仅用于了解舱室腐蚀的观察孔,离甲板的高度宜大于 600mm。
对于观察孔布置的详细要求解读,将在下期介绍,敬请期待。
来源:液货船安全管理 1000 问 方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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