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系统
液货船救生设备自亮灯形式和检查要点-绿芒船员学苑

液货船救生设备自亮灯形式和检查要点

甲板上救生设备自亮灯主要配置要求 1、救生圈:使用的灯应为电池型,不能使用海水电池型的,其来源要求是 SOLAS III 章-32 条 1.2 第 7.I.3 条所规定配在油船上的救生圈用自亮灯,应是电池型...
甲板上救生设备自亮灯主要配置要求

1、救生圈:使用的灯应为电池型,不能使用海水电池型的,其来源要求是 SOLAS III 章-32 条 1.2 第 7.I.3 条所规定配在油船上的救生圈用自亮灯,应是电池型。(据业界的理解,此种配置的原因是自亮灯在海面上时,因为海面上极有可能存在着发生溢油事故,重质油类会导致自亮灯的二个电极触点被油类污染,从而使海水电池点亮效果不佳,但此说法尚无文件化的依据。)
    有鉴于此,实际配置和运用中,鉴于货物性质的不同,某些船舶可能不必强求,如气体船和某些轻质易挥发的成品油船等,其触点被污染而无法点亮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相对19而言,正常情况下海水电池因为不需要经常更换,对液货船的风险性更低。)

2、救生衣:自亮灯的形式没有限制,可以使用海水电池型的或者干电池的。
上述要求来源于 A689(17)/MSC81(70)。

二、检查要求中有ᨀ到救生衣海水电池型的灯需做点亮试验吗?

答:对于海水电池式的灯,如果船上没有备品不应做点亮试验,通常检查方法是:

1、注意产品有效期

2、表观检查时注意是否有明显的变形及诸如水浸等不正常现象,如果表面状况良好,应认为是有效。

3、按《救生手册》和公司体系文件并参加相关公约和通函规定做好周/月/季度/年度检查。

     外部检查人员要求做海水电池灯的点亮测试时,如无明显的变形及诸如水浸等证据时,应予以劝阻,以免不适当的检查导致电池真正需要使用时的发光时间不足,其后果是船舶安全中的最高要求,即适航性要求。

    另外据查找相关国际资料,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对海水电池自亮灯的专门测试工具和方法,如果该测试工具经权威机构认定并有文件发布时,应遵循其相关要求,但在正式文件发布前, 点亮试验不予采用。


  • 发表于 2023-05-08 06:52
  • 阅读 ( 901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朱亚文
朱亚文

海员-轮机长

181 篇文章

作家榜 »

  1. 海员学院 288 文章
  2. 海员 215 文章
  3. 青衫故人 206 文章
  4. 织光 206 文章
  5. 海贼王 189 文章
  6. 四处漂泊 184 文章
  7. 朱亚文 181 文章
  8. 幸福船员 168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