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危险货物“两员”:从事船载危险化学品申报或者报告的申报人员(简称申报员)或者从事船载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箱检查的检查人员(简称检查员)。
根据《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
船载危险货物“两员”:从事船载危险化学品申报或者报告的申报人员(简称申报员)或者从事船载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箱检查的检查人员(简称检查员)。
根据《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从业过程中发生的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违法或者违规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错误示例1
适装证书为5月9日到期,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5月11日,适装证书过期。
错误示例2
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全,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信息未填写。
错误示例3
申报内容与实际船载危险货物状况不符,货物适运水分极限与证书不相符。
记分细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记20分
1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或者报告,导致危险货物在装卸或者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
2欺骗、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
3冒用他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申报的。
4对危险货物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5将《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转借或者转让他人使用的。
6涂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的。
7对谎报瞒报危险货物负有责任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10分
1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或者报告,导致危险货物在装卸或者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
2主管机关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予配合的。
3申报时申报材料与实际货物状况严重不符或者申报内容与实际船载危险货物状况严重不符的。
4发生危险货物漏报、错报行为,情节严重的。
5对主管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落实,或者对发现的违章行为不予纠正的。
6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继续以原从业单位名义进行申报或者报告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5分
1未对申报或者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导致申报内容与实际船载危险化学品 (货物) 状况不符且影响船舶运输安全的。
2申报或者报告时未认真审核、填写或者上报申报或者报告相关材料的。
3使用无有效资质部门出具的包装适运申报附件单证的。
4使用无效船舶适载、货物适装运证明材料的。
5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申报员超出从业区域范围从事船载运危险化学品(货物)的申报或者报告的。
6对执业从业单位不履行规定导致违规运输的情形,申报员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单证或者发送电子申报信息的。
2船载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作业取消,未及时办理申报撤销手续的。
3需要核销的包装适运证明未及时注销出运数量的。
4从业单位发生变更,未及时向海事机构报送信息的。
5由报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未按规定妥善保存的。
6船载危险货物实际状况发生变化,未在船舶进、出港前办理申报变更手续的。
7无法完整提供要求留存的由报相关的证明文书的。
8留存的附件单证与电子申报附件信息不一致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申报内容与实际船载危险货物状况不符,情节轻微的。
2发生错报或者漏报,情节轻微的。
3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全,情节轻微的。
4无法完整提供要求留存的申报或者报告的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的。
管理办法
《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了申报员的义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申报员记分周期及账号暂停申报的情况:
申报员义务
1妥善保管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参加相关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2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审查所申报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妥善保管由报或者装箱检查业务相关文档,供海事管理机构抽查。
3准确、清楚、完整地填制相关单证,并按照规定办理危险货物申报、装箱现场检查业务及相关手续。
4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实施开箱查验,以及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5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
6与从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或者不再从业时,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记分周期
1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违法或者违规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新从业的申报员或者检查员记分周期自从业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暂停申报情况
1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或者超过10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2个月,并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2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6个月,并应当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3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20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12个月,并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本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从业范围,参加相应科目申报员或者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考核合格的,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记分清零。
4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20分无行政处罚行为或者所处行政处罚已经办结的记分周期届满时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20分,未办结的行政处罚对应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累计达到需学习和考核的记分值,但未参加学习和考核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直至按照本办法参加学习和考核合格。
船载危险货物申报规范化对于减少船载危险货物事故,确保辖区水上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形势持续稳定有重要意义。遵守申报规定,履行申报员义务,减少记分,避免因暂停影响您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