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DIS设备作为当前船舶最常用的导航设备,集成了各种有关航行信息的实时航行监控和显示,在船舶导航、定位、避险、信息查询等多方面都具有传统导航设备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在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提高航行工作效率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极大减轻了船舶驾驶员的负担。但是由于ECDIS集成功能较多,在设备操作上也对船舶驾驶员的知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实际检查中发现,许多船舶驾驶员没有对ECDIS使用设置和关键操作的全面认知。笔者结合PSC检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对照公约的有关要求,对ECDIS设备的关键操作、常见缺陷进行了介绍。
ECDIS有关公约要求
1、SOLAS74-42/CV(2009AMEND,MSC.282(86))
表1 ECDIS配备要求
2、性能标准决议
表2 ECDIS性能标准
(1)A.817(19)-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性能标准;
(2)MSC.64(67)决议附件5在A.817(19)决议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性能标准基础上,增加了“附录6后备要求”,明确了ECDIS的备份要求;
(3)MSC.86(70)决议附件4在A.817(19)决议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性能标准基础上,增加了“附录7光栅海图显示系统(RCDS)”,明确了光栅海图操作模式的要求;
(4)MSC.232(82)经修订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性能标准,对ECDIS性能标准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使之成为了现行的“IMO ECDIS性能标准”。
为了大家熟悉掌握ECDIS有关性能标准要求,笔者对照ECDIS有关操作节选了A.817(19)和MSC.232(82)的相关要求,并进行了对比。
表3 ECDIS性能标准要求对比
3、国际标准
(1)IHO制定的S-52《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海图内容与显示规范》附件1电子航海图更新指南;附件2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色彩与符号规定;附件3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相关术语集。
(2)IEC制定的IEC 61174-2015《电子海图显示及信息系统操作与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应达到的测试结果》其是相对于ECDIS测试的操作方式和所需测试结果进行认证的基础。因此,把它作为符合IMO标准ECDIS的认证基础,符合该标准的ECDIS得到型式认可(Type-Approved),从而合法的成为船用设备。
4、MSC.1/Circ.1503/Rev.1通函(ECDIS–良好实践导则)
该通函整合了有关ECDIS的相关导则要求,旨在为鼓励配备ECDIS的船舶上的船舶经营者、船长和船舶驾驶员使用本导则以更好地理解ECDIS,并便利安全有效地使用ECDIS,并便于及时更新有关导则要求。
ECDIS检查要点
1、证书、文件检查
检查船舶是否按照公约要求配备ECDIS;船舶SE证书附件所载明的ECDIS配备情况是否与船舶实际一致,船舶SE证书附件所载明的ECDIS后备装置是ECIDS还是纸质海图,是否与船上实际一致,检查过程中可以通过对过去航次或预定航次的航线和船位的标绘情况、船舶的记录文件(如航海日志等)等信息判断其实际的导航手段是否与证书记录一致;船上配备的ECDIS性能标准是否符合设备安装时间的相应决议要求;检查ECDIS型式认可证书,判断设备是否获得相关认证机构或船级社的型式认可,在实际PSC检查中发现部分中小型船舶以ECS作为ECDIS配备于船上。
2、设备检查
检查ECDIS屏幕海图显示的有效尺寸是否达到270mm×270mm;ECDIS版本是否更新到最新(目前最新版本为PL 4.0);ECDIS自检测试是否显示功能正常;初始船舶参数、航线参数、及航迹显示参数和安全等深线、偏航报警、搁浅监控报警等的设置是否合理正确,通过检查上述参数设置情况,也可进一步验证责任船员是否熟悉ECDIS设备的操作;设备显示的船舶信息是否正确(如航向、速度、时间、水深、船位等);ECDIS是否与提供连续定位(如GPS)、方向(电罗经航向信息)和速度信息的系统连接是否正常;设备是否显示相关报警,如存在相关报警核实报警原因,试验定位系统输入丢失时ECDIS的报警功能,以及ECDIS能否重复来自定位系统的任何报警等;ECDIS是否配备公约所要求的应急电源,并应确保ECDIS及其相关设备和为其服务的设备主、应急电源供电下能够正常工作;测试设备电源转换或任何不超过45秒钟停电是否不需要对设备进行人工初始化;
对2009.1.1或以后安装上船的ECDIS,测试当ECDIS在关闭后或断电后重新打开时,是否能够回复到最近的人工选择的显示设置;设备是否具有手动定位功能;ECDIS是否与船舶的定位系统、陀螺罗经和航速及距离测量装置相连接。对于未装有陀螺罗经的船舶,ECDIS是否连接到船舶首向发射装置。
3、ECDIS后备装置的检查
后备装置有四种手段,分别为:(1)使用独立电源和具备连续定位能力的系统连接的ECDIS;(2)纸质海图:是否满足整个航次所需的改正到最新的最新版纸质海图;(3)使用RCDS模式的ECDIS;(4)一部基于雷达的、符合IMO“海图-雷达”性能标准的“海图-雷达”系统。
后备装置检查要重点关注这几点:ECDIS后备布置的信息显示对整个航次应是最新的;后备布置应能够保持船舶实际航迹的记录,包括,船位和相应的时间;后备布置如果是电子装置,其供电应独立予ECDIS电源,性能应符合ECDIS性能标准的要求,并与具备连续定位能力的系统连接;对于2009.1.1或以后安装上船的电子装置的ECDIS后备布置,海图显示的有效尺寸降低为直径不小于250mm×250mm。
4、航行计划检查
核实ECDIS是否有能力保存前12小时的记录以及航程航迹的记录,重现全航程完整航迹记录,是否有不超过4小时间隔的时间标记,手动检验是否可篡改或改变已记录的信息;检查ECDIS航次计划设计是否合适;航次计划是否为泊位到泊位;在设计计划航线时,是否使用大比例尺海图;航次计划所用海图是否购买并保持更新;特别要关注的是,航海通告、航行警告等是否有及时通过手动改正应用到电子海图中;安全水深报警设置是否符合公司安全体系要求;航次计划中是否对ECDIS定位手段和时间间隔作出说明(如应尽可能采取雷达和观测定位(物标、叠标和天体等)比对GPS船位)。
5、船员操作性检查
该项检查可根据MSC.1/Circ.1503/Rev.1通函(ECDIS–良好实践导则)中《附录3 ECDIS模拟装置操作使用培训和评估导则》有关要求开展。
检查持证船员对本船ECDIS操作的熟悉程度(包括海图更新、航线制定、有关参数设定等);船员是否熟悉LOP定位、DR定位操作;是否熟悉公司关于安全水深报警设置的要求;是否熟悉安全水深报警设置的操作。
(1)LOP定位操作方法:(手动定位适用于2009.1.1或以后安装上船的ECDIS)
在雷达上用EBL或电罗经等观测两物标方位,然后再将两方位位置线转移到ECDIS上,与船舶GPS船位进行比对,最后plot type选择EP,而不是DR;Source选择Radar等。
错误做法:在ECDIS上选择两个明显物标,进行两方位定位,然后备注DR。
船舶航行时如果GPS信号受到干扰,船位会产生跳跃,与实际船位形成偏差,错误的LOP定位方法将导致驾驶员无法及时发现船舶的船位偏差,当船舶处于狭窄水域或港口水域航行时,如果船位偏差未及时在ECDIS上进行修正,极易造成船舶搁浅或碰撞事故。
(2)DR(航迹推算)定位的操作方法:(手动定位适用于2009.1.1或以后安装上船的ECDIS)
根据磁罗经航向、罗经差(磁差和自差之和)求得航向,磁差一般在ECDIS上的海图上可以获得,自差平时在观测记录薄或磁罗经自查表中查找,再根据当时的风流压差进行修正,获得正确的航迹向。然后根据当时船速SOG(如GPS故障,可利用SPEED LOG修正获得),将EBL起点放在本船中心,根据实际需求,如每隔10分钟标绘在ECDIS上。当船舶电罗经或和GPS等电子助航仪器故障时,此种定位方法对船舶驾驶非常重要。此方法需连续进行,直到故障消除,或期间有明显物标或采取其它有效手段获得准确船位进行更正,然后再进行航迹推算。
(3)安全水深、安全等深线设置
一般公司将UKC政策分为大洋、港外和港内航段,不同航段的UKC不同,另外不同航速不同航段的下沉量也是不同的,如抵港前开敞水域,船舶降速,下沉量小;狭水道航段,航速不变,下沉量是大洋中的二倍等,所以船舶不同航段的设置是不同的,另外某些公司还要求设置时考虑海图精度(ZOC),船员在进行安全水深设置前,要详细查看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关于UKC政策和安全水深设置的规定。
供参考的理论UKC计算公式为:UKC=H+Ht–D(UKC:富余水深;H:海图水深;Ht:根据潮汐表推算的当时当地的海图基准面上的潮高;D:静止时船舶的实际最大吃水)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关于UKC政策为准。
某公司关于ECDIS安全水深线设置=船舶最大静态吃水+公司UKC+下沉量+浪涌高度+ZOC海图精度修正-潮高
6、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检查
STCW公约第I/14条的1.5以及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第6.3条要求公司确保给海员提供熟悉培训。船舶安全管理系统应包括熟悉配备的ECDIS设备,包括后备装置、传感器和相关周边设备。鼓励ECDIS制造商提供培训资源,包括特定类型的资料。这些资源可构成ECDIS熟悉的一部分。公司应保留熟悉符合STCW公约第I/14条的1.5的要求的证据。
所以ECDIS作为关系船舶航行安全的关键设备必然要列入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中,检查有关ECDIS的SMS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检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是否有关于ECDIS操作及操作人员培训的控制和规定;体系文件中ECDIS操作须知是否张贴,责任船员是否熟悉,包括公司体系文件对UKC政策、安全水深设置以及故障应急反应的规定;公司或船上针对本船ECDIS是否组织对操作船员进行熟悉培训,包括培训记录;体系文件是否有标识ECDIS突发性运行故障而做出反应的应急程序;是否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对ECDIS 进行定期试验。
当前,船舶大多已完成从纸质海图到ECDIS的转变,ECDIS的安全状况和船员对ECDIS的熟悉操作对保障船舶航行至关重要。所以船东和船舶经营者应结合船舶ECDIS有关参数,细化体系文件中关于设备管理、操作、培训、应急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船员的培训,确保船长和船舶驾驶员能充分理解ECDIS有关操作和对航线设计和航行的用途,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作者:沧州海事局 杨元戎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