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时间内(顺利通过每次培训和考试的前提下),共需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 3 项次、岗位适任培训 3 次、适任考试 3次和海上任职资历累不少于 72 个月(其中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60 个月,船上见习 12 个月,均为任职表现良好且有效),具体
为:
担任值班机工不少于 18 个月→参加 ZO2、Z04、Z05 和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参加并一次性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相应船上见习三管轮不少于 6 个月→申办并取得 ZO2、Z04、Z05 和三管轮适任证书→担任三管轮不少于 12 个月→申办并取得二管轮适任证书→担任二管轮 12 个月(如果申请一等大管轮,还需要 5 年内在一等船上任二管或三管轮累计不少于 12 个月)→参加大管轮岗位适任培训→参加并一次性通过大管轮适任考试→相应船上见习大管轮不少于 3 个月→申办并取得大管轮适任证书→担任大管轮 18个月→参加轮机长岗位适任培训→参加并一次性通过轮机长适任考试→相应船上见习轮机长不少于 3 个月→申办并取得轮机长适任证书。
以上有关任职资历均指符合《20 规则》的相应服务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