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一是梳理了2022年以来在船舶上工作所持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要求、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船员考试作弊、未如实填写《航海日志》等4起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典型案例,请广大船员引以为戒,在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确保航行安全。二是对违法记分满15分需要进行法规培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01典型案例
案例1:在船舶上工作所持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要求。对责任船员实施违法记分8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海事执法人员对靠泊的“XXX”轮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船轮机长XX所持有的适任证书仅限于浙江海事局辖区内登记的小型海船上任职且距中国海岸不超过50海里,该轮1月12日由扬州开往烟台西港航次中,在日照东部海域部分航线距岸超过50海里,最远航线距海岸达80海里。该船轮机长XX在船舶上工作所持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船轮机长实施违法记分8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小编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中国籍船员和海上设施上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海上交通安全以及相应岗位的专业教育、培训。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并取得健康证明。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工作的,按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船员在船舶上工作,应当符合船员适任证书载明的船舶、航区、职务的范围。
案例2: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对船长实施违法记分8分,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海事执法人员对停泊在辖区的“XXX”轮进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所配船员的数量不满足其《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定额要求,实际缺少一名三管轮,船长XX所在的“XXX”轮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其《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轮船长实施违法记分8分,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同时对船舶所有人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小编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书、文书,配备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的航海图书资料,悬挂相关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船舶应当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船员。
海上设施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法定证书、文书,并按规定配备掌握避碰、信号、通信、消防、救生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案例3:船员考试作弊。实施违法记分8分,取消考生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评估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
在某期船员适任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发现考生XX携带电子工具作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取消该考生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评估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对该船员实施违法记分8分。
小编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评估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二)使用手机及电子作弊工具;
(三)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四)故意损坏计算机考试的软硬件设备;
(五)威胁、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案例4:未如实填写《航海日志》。对责任船员实施违法记分4分,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海事执法人员对停靠在某船厂5号泊位的“XXX”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2022年8月3日以及2022年8月5日至8月10日锚泊期间的《航海日志》未记录。经调查该轮大副XX作为《航海日志》填写责任船员,未如实填写2022年8月3日以及2022年8月5日至8月10日的《航海日志》,未如实填写的内容不涉及事故或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且未对海事管理机构的检查、调查造成不利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责任船员实施违法记分4分,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对船舶经营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小编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
(三)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四)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六)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七)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02八大典型船员违法记分分值较高的情形要加快健全完善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尽快实现少先队社会化工作短板。坚持“组织跟着队员走”的理念,将社区作为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的主战场。
01 船舶、设施上的人员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服食影响安全值班的违禁药物的(当事船员扣15分)
02 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当事船员扣15分)
03 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的(船长扣15分)
04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持有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的(未持证船员扣8分)
05 伪造船舶服务资历,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船员证书的(责任船员扣8分)
06 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的(船长扣8分)
07 船员考试作弊的(当事船员扣8分)
08 船舶、设施上的人员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实施值班的(当事船员扣8分)
03法规培训解读01 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将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法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注:船员累计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将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法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注:船员累计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可以向哪些海事机构申请培训?
船员需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
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扣证海事机构出具的《船员违法记分通知书》《参加培训通知书》《船员服务簿》及记分附页、船员个人身份证件、其他海事机构需要提供的信息(报名时建议先电话咨询拟报名培训海事机构,各地可能略有区别) 。
培训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员的报名后,对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培训,培训和考试为期5天。
培训内容有哪些?
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管理法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海事案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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