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经常说持有“甲”类或者“丙”类船员证书,可大家发现:现在在系统申请船员证书时,并没有找到和“甲”“乙”有关的分类,最新有效的船员相关文件中也没有“甲乙丙丁”的分类,这是怎么回事呢?经了解,过去旧版船员证书确实有过“甲乙丙丁”之分的历史,早年持有船员证书的船员也习惯这么称呼。那“甲乙丙丁”这样的船员证书分类与现有船员证书的分类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详细给大家解读一下。
01“甲”“乙”“丙”“丁”的来源
根据交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04规则”)的规定: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类别分为:甲、乙、丙、丁类四种;
(2)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航区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但GMDSS适任证书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3)“甲”“乙”“丙”和“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适用范围:
甲类
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乙类
1、 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 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 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 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 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丙类
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丁类
1、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3、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
4、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02“甲”“乙”“丙”“丁”改为“无限航区”“沿海航区”
(1)修改的原因:为了履行国际公约,使得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符合国际公约要求。
(2)修改的时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11)》(“11规则”)开始,海船船员证书取消了“甲”“乙”“丙”和“丁”的分类,改为“无限航区”“沿海航区”。
03“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定义
从11规则开始,直至最新的20规则,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定义如下:
“无限航区”,是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包括世界各国的开放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流;
“沿海航区”,是指我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通航海域。
04最新版船员证书的分类(“20规则”)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分为:
(一)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
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二)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无限航区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三)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三个等级: 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3.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5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的船舶。 (四)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 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5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的船舶。 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等级分为: (一)无限航区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二)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5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的船舶。
05“无限航区”“沿海航区”与“甲”“乙”“丙”“丁”的关系
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无限航区”“沿海航区”与“甲”“乙”“丙”“丁”没有完全一致的对应关系,但是,可以近似认为:
“无限航区”约等于“甲”+“乙”;“沿海航区”约等于“丙”+“丁”。
综上所述,再具体来说,如果再加上证书的等级,“甲乙丙丁”船员证书与现在船员证书(“20规则”)的近似对应关系如下:
“甲类”船员证书对应:无限航区一等证书;
“乙类”一等(3000总吨及以上/3000千瓦及以上)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证书对应:无限航区一等证书;
“乙类”二等(500至3000总吨/750至3000千瓦)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证书对应:无限航区二等证书;
“乙类”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证书对应:无限航区一等证书;
“丙类”一等(3000总吨及以上/3000千瓦及以上)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证书对应:沿海航区一等证书;
“丙类”二等(500至3000总吨/750至3000千瓦)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证书对应:沿海航区二等证书;
“丙类”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证书对应:沿海航区一等证书;
“丁类”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证书对应:沿海航区三等证书;
“丁类”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证书对应:沿海航区二等证书。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