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设备的种类
船用消防器材的配备,具有种类多、而数量少的特点,船舶常用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船舶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移动式灭火装置、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队员装备、手提式灭火器等。
1、应急消防泵及消防泵
每周进行效用试验并记录,效用试验时,在最高位置的消防栓上应能维持两股射程各不小于12m的水柱或消防栓处的压力达0.28Mpa。
2、自动探火及报警系统
功用:尽早发现初起火灾,通过报警呼唤人员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损失。
自动探火及报警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探火器、报警器、灭火器组和灭火管路。
探测器可分为
(1)感温探测器――一个探测极度不正常的高温或温升率的设施。
又分为
A定温式――动作温度一般分为57℃、70℃、87℃。
B差温式――随单位元时间温升速率的突然变化而动作。
C差定温式――上述定温式与温差式的组合。
(2)感烟探测器――一个探测可见或不可见的由燃烧而产生的颗粒的设施。
又分为
A离子感烟式――应用放射性元素镅241的作用。
B光电感烟式――应用光电管原理。
(3)感光探测器――一个探测由火灾产生的红外线或紫外线,或可见辐射的设施。
又分为
A红外线式――应用火灾时红外线作用。
B紫外线式――应用火灾时紫外线作用。
报警器是自动探火即报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系统中探测器的指示与控制设备。报警器的功能,是对受保护处所内已经动作的探测器做出反应,自动接通报警器,并显示出已动作的探测器的所在位置。船舶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应每三个月测试一次,每半年将所有的检测点测试一遍。
3、移动式灭火机
移动式灭火机(推车式灭火机):包括可携式泡沫器装置、大型泡沫灭火机、大型二氧化碳灭火机等。
(1)可携式泡沫装置包括一支能装消防水带连接至消防总管的吸入式空气泡沫枪和一只至少能装20升泡沫液的可携式容器和一只备用容器。泡沫管枪每分钟至少应能产生1.5立方的泡沫。
(2)移动式泡沫灭火机常见规格由40升、65升、130升等。移动式泡沫灭火机一般每年要换药一次。
(3)移动式1211灭火机要防潮防碰,每年检查称重一次,灭火剂重量减少1/10应重新充气。
(4)移动式干粉灭火机要注意防潮,每年要检查一次干粉有无受潮结块,驱动气体瓶也应每年要称重一次,如灭火剂净重减少1/10以上,应送工厂充气。
4、固定灭火系统
固定灭火系统:包括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器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化烃和干粉灭火系统。
(1)水灭火系统是船舶各种消防系统的主干,由消防泵、消防总管、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或水雾器、国际通岸接头所组成。至少配有国际通岸接头一只,装于任何一舷,以便从岸或它船向消防总管供水。国际通岸接头是一种大小接头,大头系国际统一规格(外径178mm,内径64mm,螺栓圈直径132mm,法兰槽口直径19mm的螺栓孔4个,等距离布置于上述直径的螺栓圈上。
为了保证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应定期检查,经常进行维修保养:A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消防水龙带每三个月检查一次。B在寒冷地区,消防水管及消防栓应进行防冻包扎,用后要放尽管内残水。
(2)自动喷水系统:由水源、监控装置、管路、喷水器等部件组成。失火时因温度升高,当喷水器遇68-79℃的温度,易熔合金或热敏组件的支承失效,开启玻璃阀,喷水器即动作喷水,监控装置动作使信号装置动作报警。喷水器的动作,并不能认为它已完全阻止火灾的蔓延,它只能起一定的阻焰作用,因此接到喷水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运用船上的消防设备(水枪或灭火机)去进行补救。
(3) 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有化学泡沫和空气泡沫两种,由于化学泡沫不适用管道长距离输送,船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都采用空气泡沫。其中高膨胀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机器处所、货油泵舱、滚装船的特种装货处所。由于高膨胀泡沫灭火系统能迅速割断辐射对流等热量,并疏散石油气体,从而能迅速控制火灾,当泡沫层达到一定厚度时,火即扑灭。按74年公约规定,机器处所所需的任何固定式高膨胀灭火系统,每分钟至少注入最大一个被保护处所1米厚度,所备泡沫的数量,应足够产生5倍于最大的一个被保护处所容积的泡沫容积。
(4)二氧化碳系统:由气瓶组、启动装置和通往各舱室的分配阀与导管组成。CO2气瓶为高压气瓶,工作压力150公斤/平方厘米。二氧化碳系统操作室应保持清洁和良好通风,要有可靠照明和通讯设备。室温保持0-45℃室内不应存放其他物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气瓶每两年检查称重一次,如灭火剂少了总数的1/10,应即充加并做记录,管系每二年做畅通试验一次。在用二氧化碳灭火,特别是使用二氧化碳扑灭机舱、货舱等封闭舱室的火灾时,在施放前应发出声光警报,在确认人员已全部撤离后方可施放。灭火后,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彻底通风,以防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5)卤化烃灭火系统:多用于船上的机器处所、泵舱及车辆装运处所。每两年应检查灭火剂的数量,少1/10应予补充,测量方法可用钴60液面仪。
(6)干粉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力、速度快、无毒、不腐蚀、不导电、久储不变质等优点。一般用在液化气体船上。
5、消防员装备品:
消防员装备品:包括防火衣、长统鞋和手套、头盔、安全灯、太平斧及呼吸器。
防火衣用于保护皮肤不受火焰和燃烧的热辐射,并不受蒸汽的烫伤。衣服的外表应能防火和放水;
长统鞋和手套由橡胶或其他电绝缘材料制成;
头盔应坚固结实,能经受撞击;
太平斧其手柄应设有绝缘套;
安全灯照明时间不少于3小时;
储压式呼吸器由高压空气瓶、面罩及调节阀、低压警报器等组成。这种呼吸器一般在火场只能持续30分钟;人员应戴好呼吸器,系妥防火绳,然后才能进入火区。
6、船舶其他常用消防设备
包括水枪、消防斧、钩、砂、桶、防火毯等。
7、手提式灭火器:
手提式灭火器有二氧化碳、泡沫、1211和干粉灭火器。
(1)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时,应竖直提着手柄翘起喷筒,将喷管口对准燃烧物质,并尽可能站在上风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按规定称量检查钢瓶重量,一般每三个月检查一次重量,若重量减少1/10,则应查明原因后补足灭火剂;存放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2℃,以防温升造成内压加大,使安全膜破裂而失效;每隔3年应对钢瓶进行水压检查,以保安全。
(2)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在奔赴现场灭火,筒身不宜过渡倾斜,以免酸碱两种药液自行混合;喷射泡沫时,筒盖、筒底不可对着人体,以防万一喷嘴堵塞而发生意外的瓶底爆裂伤人事故;泡沫灭火器存放地点的环境温度应在-8~45℃之间;喷嘴应经常保持畅通,筒盖内滤网每年应清洗一次;置放两年以上泡沫灭火器应换新药。换药前筒身应经水压试验,在2.1兆帕的压力下应保持1分钟而无泄漏、膨胀、变形等现象,方能继续使用。
(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由金属筒身内盛干粉、二氧化碳或氮气。干粉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取用和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防止筒体受潮腐蚀,避免日光爆晒和强辐射热;每年将干粉抽查一次,防止干粉受潮结块,每十二个月将二氧化碳钢瓶称重一次,检查其漏损率;干粉灭火器在保管、运输及使用中,严禁撞击和剧烈振动。
(4)手提式1211灭火器是内装1211灭火剂的金属圆筒,筒中充氮加压作驱动之用,1211灭火器应放在清洁、干燥和距离热源较远的地方;应定期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1211灭火器在运输和储存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敲击,更不能倒放,应直立置放,以确保储存安全。
8、防火控制图
在所有船舶上应有固定展示的总布置图供船员参考。图上应清楚地标明:
(1)每层甲板的各控制站;
(2)“A”级分隔围蔽的各防火区域,“B”级分隔围蔽的各防火区域;
(3)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细节;
(4)喷水器装置、灭火设备的细节;
(5)各舱室和甲板出入通道等设施的细节;
(6)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控制位置,挡火闸位置和服务于每一区域通风机识别号码的细节。
(7)控制图的说明应为船旗国的官方文字,如不是英文或法文,应译成其中的一种。另外,船上灭火或抑制火灾用的所有设备和装置的保养和操作说明,应保存在一个封套内,并放在易于到达的地方供随时取用。
在所有船上,应有一套防火控制图或具有该图的小册子的复制品,永久地置于甲板室外面有醒目标志的风雨密盒子内,以有助于岸上的消防人员。一般存放于主甲板两侧住舱外,同时在驾驶台两侧通外的们内侧各存一套。
二、风油应急切断
在船舶住舱区域发生火警时,可在驾驶台及消防站分别按下住舱通风机应急开关,切断住舱各通风机的电源开关,减少住舱空气的对流,避免火势的进一步扩大。住舱通风机应急开关应定期进行测试(一般三个月),检查作动情况,并作记录。
三、住舱自动探火报警系统
由自动探火、失火报警、自动喷水器系统组成。即探测器和报警器,通过感烟、感光、感热或众多因素的综合感应对火灾做出反应并以声光方式报警。任何船舶应安装符合公约规定的认可型固定式探火、失火报警系统。并在起居处所的所有走廊、梯道和脱险通道内提供感烟或探测保护和手动报警按钮。该系统属于上述的固定灭火系统,主要是针对住舱区域而言。
四、厨房防火装置
厨房是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之一,发生火灾的种类是电火及油火。在厨房配备的灭火装备有:通风应急切断开关、通风筒挡板开关、手提式CO2灭火器、固定式灭火系统、警铃等。各设备的保养与测试应按要求进行。
五、货舱自动探火报警灭火系统
货舱的自动探火及报警系统一般有采用感温型探测器或抽烟式探测器。感温型探测器与住舱的应用原理一致。下面简要介绍抽烟式探测系统:
系统组成:
1、抽风机及抽风管道:用以将各货舱火灾时所产生的烟气抽至感烟探测器。货舱采用二氧化碳、卤化物灭火系统时,一般将该系统的灭火管路作为抽风管道;若货舱采用水、泡沫等其他灭火系统时,则抽风管道需另行装设。抽风机应有二套,以便交替使用或备用一套。
2、烟探测器:从抽风管道中抽吸的烟气被探测器感受,从而发出火灾警报。
3、火灾显示和警报设备:将烟探测器接受的火灾报警进行声、光显示,发出火灾警报,呼唤人员引起注意。
工作原理
货舱抽烟式自动探火及报警系统中的烟探测器的感烟组件,一般都是由光电管组成。安置在烟探测器内的光电管,当烟颗粒进入时,光碰击颗粒,光被扩散并反射于光敏栅上,导致光敏电路对进入烟探测器的颗粒做出反应。由上述工作原理可知,货舱抽烟式自动探火及报警系统中的烟探测器的工作原理与用于住舱处所的烟探测器的工作原理基本是相似的。
灭火系统的应用
货舱自动探火报警灭火系统一般运用在集装箱船、滚装船等,散货船舶的货舱一般不安装本系统。货舱的灭火系统一般有:水灭火系统、卤化物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六、散货船高水位报警和监视系统
SOLAS公约第12章于2004年7月1日生效的该项规则,该项设施安装于各货舱、艏尖舱及艏水手物料间,以便对这些处所的进水实施报警及水位监视。系统在货舱进水大于0.5米是发生预警,进水大于2米时发生主警。(艏尖舱在进水达到10%舱容时发出主警。)
管理:按设备的检查、测试、保养周期要求进行。
七、冻库报警装置
冻库一般由肉库、鱼库、蔬菜库和前室(LOBBY)四个库房组成,在前三个库房装有报警按钮,防止人员进入时,意外关在里面,按下此按钮可引起安装在驾驶台或厨房的警铃响起,引起其他人员的注意。
管理:每月测试按钮及警铃的功能,全船人员均应知道按钮的功能及警铃的声音与含意。
八、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
一种可携型遇难信号发送器,供遇难时携带到救生艇、筏上使用,它能提供遇难艇、筏的方位,以供搜寻船舶或飞机前往救援。该装置平时放在驾驶台易见处,当船舶遇难时,能迅速搬入艇、筏上应用。应急无线电示位元元标可以人工或自动两种方式启动发射。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可分为:
1、近极低轨道卫星EPIRB,即COSPAS-SARSAT EPIRB。
2、国际海事卫星EPIRB,即INMARSAT E EPIRB。
3、甚高频EPIRB,即VHF第70频道的EPIRB。
4、中频EPIRB,即MF2182 KH z的EPIRB。
船舶根据航行区域的不同对以上设备有不同的配置,保养、测试及管理均需要按各种设备的具体要求进行。
九、雷达搜救应答器(SART)
可向航行在附近的其他船舶显示出遇险人员或遇险船舶的位置。它是一种便携式装置,弃船时,将该装置携带入救生艇,打开电源开关后,对工作在外部的3厘米波的航空、航海雷达可在5海里范围内发出触发信号时做出回应,帮助对遇难者的搜救。
十、个人救生装备
为了保证船员和旅客的安全,船舶必须按救生设备规范的要求配置各种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筏、救助艇、救生浮具、救生圈、救生衣、抛绳器、救生烟火信号、逃生专用呼吸器(EEBD)等
1、救生圈
救生圈只能帮助落水人员头部露出水面而漂浮在水中,等待救援。
(1)至少总数50%的救生圈配备电池式自亮浮灯1只,其发光强度应不小于2烛光,并能持续42分钟,以便夜间指示位置。
(2)船长45米及以上的客船和75米及以上的其他船艇,每舷至少配置自发烟雾信号救生圈1只;至少配备2只救生圈连有直径6毫米,长度为28米以上的合成纤维浮索作为救生索。
2、救生衣
救生衣应是塑料、木棉或经验船部门同意的其他材料制成。
(1)船员及旅客的救生衣要放在居住处所或易于取用的地方,一般放在船员或旅客的床位附近。
(2)船上应在适当地点张贴救生衣使用方法的示意图。
(3)救生衣不得存放在潮湿、油垢或温度过高的地方,且不应加锁;不得将救生衣做枕头或坐垫使用。
3、浸水衣/保温衣
货船每艘救生艇应至少具备三件浸水衣。浸水衣的质料为合成橡胶,使用后严禁干洗,用冷水或微温之淡水刷洗,再滴干。拉链须用石蜡润滑,存放时拉链必须在打开位置。严禁接触强力接合剂及防止存放于高温处所。
保温衣为防水材料制成,能减少穿着者身躯热量对流及蒸发而导致热量损失,保护穿着者的全身,如在水中损及游泳能力时,可在水中两分钟内移去。保温衣质料薄,应避免其破损而失去其保温效果。在救生艇上无需协助而脱卸并易于穿着。保温设备应能在摄氏零下三十度至二十度范围内正常使用。
4、救生艇和救助艇
救生艇是船舶上非常重要的救生工具,平时必须严加检查与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1)救生艇及其属具应设立专门账册,艇内属具与备品都详细加载册内,检查时间间隔、备品有效期都有记载,一般每月按其内容详细清点检查一次。
(2)每周对所有艇及降落设备做外观检查。
(3)每周检查艇机燃油及润滑油是否足够,启动艇机,并进行正倒车操作,总时间不少于5分钟。
(4)淡水每月更换一次;食品每半年检查一次。
(5)每年送岸检验,取得救生艇合格证书。
(6)艇外表的反光带,发现破损、脱落、反光效果不佳时应给予更换。
(7)每30个月应将吊艇索的两端掉头使用,如发现吊艇索损坏而有必要时,应予更换。无论如何吊艇索每隔5年都应更换。
救助艇系指为救助遇险人员及集结救生艇筏而设计的。
(1)应按救助艇的维护保养须知制定保养表,并相应地进行维修保养。
(2)每周对救助艇及降落设备进行目视检查,对救助艇发动机进行正车及倒车运转,总时间不少于3分钟;每月应按检查保养表中的要求检查救助艇,包括救生属具,
(3)降落所用的吊艇索两端应相互掉头,间隔不超过30个月,不超过5年间隔期应予换新。
5、救生筏
救生筏是在船舶遇险时船员使用的一种救生设备
管理:每只救生筏检修间隔期不超过12个月,凡外观良好者可经船检局延长到18个月;快速脱钩、固定绳索、首缆、卸扣、存放筒封条、绳塞等要每月检查一次;切勿在存放筒外表涂漆或加盖进行保护。净水释放器每12个月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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