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中标记的红点为距海岸200海里点位、台湾东50海里点位,以及“海南至西沙航区”点位,均属于近海航区。此外本标注不涉及政治、领土等话题,仅为帮助理解海船法定检验规则,同时限于精力只代表性地做了个别示例点位。本文中的“岸”仅仅是示意性质,不是法理“岸”意思,请勿上岗上线,谢谢理解。关于规则中“海岸”的准确定义,恕才疏学浅,不知道哈,欢迎告知。
详细的内容请移步至原文区域。
东海距岸200海里及台湾以东50海里示意图如下:
海南至西沙航区如下:
以下为规则原文(提取自《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
航区划分为以下 4 类:
(1)远海航区:系指国内航行超出近海航区的海域。
(2)近海航区:系指
① 中国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 200n mile 的海域;
② 台湾海峡;
③ 南海之台湾岛东海岸距岸不超过 50n mile 的海域;
④ 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以如下 5 点连线范围内沿海航区除外的海域(以下简称“海南-西沙航区”):
18°30′24″N/108°41′13″E、
15°46′24″N/111°11′48″E、
16°02′54″N/112°35′24″E、
16°39′48″N/112°44′41″E、
19°49′49″N/110°59′41″E
⑤ 南海其它海域距岸不超过 120n mile 的海域。
(3)沿海航区:系指台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东西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 10nmile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不超过 20n mile 的海域;距有避风条件且有施救能力的沿海岛屿不超过 20n mile 的海域。但对距海岸超过 20n mile 的上述岛屿,本局将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该岛屿周围海域的距岸范围。
(4)遮蔽航区:系指在沿海航区内,由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的海域。在该海域内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的横跨距离应不超过 10n mile。
各遮蔽航区的具体划分,需由船舶检验机构,根据水文、气象资料和航行经验,按规定提出具体划分方案报本局审批。已批准为遮蔽航区的水域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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