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船员队伍整体技能,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统筹做好船员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经充分调研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和社会考试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有关规定,山东海事局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船员适任理论考试计划
二、船员适任评估考试计划
三、考试报名时间
每月11日至15日进行次月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 (网址:https://www.msa.gov.cn) 进入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四、有关说明
(一) 受理部门:山东海事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闻
(二)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 “考试时间”的实际结束日期会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予以适当调整。
(四)“本校培训学员”系指初考前在考场所在培训机构参加过相应岗位适任培训或模拟器培训的学员;“在校生”系指航海类专业在校学生。
(五)本通知所述考试计划可能因疫情等原因推迟或取消,请关注山东海事局网站有关变化通知。
(六)其他船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附件:1.船员考试报名咨询电话表
2.2023年上半年船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山东海事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船员考试报名咨询电话表
单位名称 电话
青岛海事局政务中心 0532-58663907
烟台海事局政务中心 0535-5136108
济南海事局政务中心 0531-58671286
日照海事局政务中心 0633-7989813
威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0631-5190321
潍坊海事局政务中心 0536-3083036
东营海事局政务中心 0546-6070030
滨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0543-8191619
山东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0532-58761663(理论) 0532-58761661(评估)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船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切实做到:
1.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需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
2.在山东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黄岛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参加考试首日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要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表)。考生应于考前7天开始至本人考试结束,每日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自测体温。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4.考前14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5.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的,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
6.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等,科学佩戴医学口罩,扫场所码入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以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7.等待检查、进场及候考期间,考生应与他人自觉保持“一米线”距离。
8.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10天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开考前7天和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因上述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
9.参加考试船员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依有关规定处理。
10.在船员培训机构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地方疫情防控规定及学校校园防疫要求。
11.本通告不排除因疫情形势发生变化而调整相关要求或变更考试计划,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通告。
二、适任理论考试和评估分开报名。
三、在船员培训机构考场开展的考试,由当期考场所在培训机构负责统一报名(考生请联系考场所在培训机构报名)。
四、考生报名须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 (网址:https://www.msa.gov.cn) 进入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五、初考者在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方能在网上缴纳考试费,补考者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界面提示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推荐使用网上缴费。考试费发票可在缴费成功后2个工作日至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时间段内到考场所在地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领取。
六、领取考试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5个工作日内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如不能在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请及时与考试报名受理部门联系。
七、因计算机考试终端和评估设备数量所限,理论考试的实际安排时间以当期考试准考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评估考试的实际安排时间以当期船员适任评估指南为准,相关信息将在评估前3天予以发布,考生可咨询评估考场所在培训机构。
八、因疫情原因不能完成考试者,该次考试不计入其补考次数,且可联系原考试报名受理部门办理考试费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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