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设备
1. 无线电救生设备:包括双向甚高频(VHF)无线电话设备、搜救定位装置、搜救定位装置电池、应急示位标、应急示位标释放器和应急示位标电池
2. 每月全面检查外观是否破损,检查设备和电池的有效期,应提前申请,保证符合公约要求。无限电话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3. 遇险烟火信号 包括红光降落伞信号、烟雾信号和手持火焰信号
4. 每月检查外观是否破损,清点数量,核准有效期。如发现破损或将过期申领新品更换,应保证符合公约要求。
5. 船上通信设备和便携式对讲机:每月全面检查通讯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 有线广播系统:每月全面检查有线广播系统,确保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 通用报警:每周测试一次,该周检项目记入航海日志
个人救生用品:
包括救生圈(包括自亮灯 烟雾信号 救生索)、救生衣(包括电池,哨子)、救生服和抗暴露服、保温服。
1. 救生圈和救生衣 每月检查外观是否破损,标志是否脱落、清点数量,核准有效期。如发现破损或将过期申领新品更换,应保证符合公约要求。
2. 救生服和抗暴露服、保温服:
1) 对于储存袋的每月检查包括:外观、拉链、操作说明、确认救生服的型号和尺寸与储存袋所标志的一致;
2) 对救生服和抗暴露服、保温服的每月检查包括:内外是否清洁、干燥、救生服是否完好、上下拉动拉链(如不活络应在拉链内外润滑)、反光带、哨子、灯和电池是否正常、有效;
3) 对膨胀式的头部浮力装置/环状浮力装置(如有)的检查包括:每月检查是否有破损、充气管是否有变形、每季度充气查漏检测(不适用于整体膨胀式救生衣)
4) 每月的检查或训练时安排人员练习穿戴并记录练习穿戴人员的姓名。
5) 储存方法:检查完毕,应在拉链完全拉开的情况下放入储存袋。
6) SOLAS 第III/ 32.3 条关于救生设备的个人配备中浸水保温服(救生服)的配备要求已被修订,要求应为船员配备合适尺寸的救生服,并明确了位于遥远的工作站附近的救生艇筏(如船首附加救生筏)也应配备救生服(一般不少于两套,如船旗国有特殊要求时,按其要求配备),存放于附近。
应变部署表、部署卡
每月检查外观是否破损,填写是否正确;如发现破损或者更换了船员,应及时更改换新。
救生艇装置
1. 艇内设备包括:每月全面检查艇内下述属具,清点数量,检查属具是否破损、缺少和有效期,应保证符合公约的要求;艇内淡水应定期更换;
(1) 浮浆
(2) 舵及舵柄带钩艇篙
(3) 可浮水瓢水桶
(4) 救生手册
(5) 罗经及罗经柜
(6) 海锚
(7) 艇首绳
(8) 太平斧
(9) 水密储水容器
(10) 不锈水勺
(11) 不锈饮料杯
(12) 口粮:MSC.218(82)对救生设备规则(LSA)的修订:口粮和包装淡水,以及救生艇的包装淡水的标准发生了变化,应可以在戴着保温服手套时打开包装和食用。
(13) 淡水:MSC.218(82)对救生设备规则(LSA)的修订:救生艇包装淡水的上船日期,如果是2008 年7 月1 日及以后配备上船,则其包装上应注明符合经MSC.218(82)修订的LSA 规则,否则应要求更换。
(14) 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15) 手持火焰信号
(16) 漂浮烟雾信号
(17) 防水手电筒
(18) 日光信号镜
(19) 救生信息图解说明表
(20) 哨笛
(21) 急救药箱
(22) 防晕船药清洁袋
(23) 水手刀
(24) 开罐头刀
(25) 救生圈
(26) 手摇泵
(27) 钓鱼用具
(28) 小修用工具
(29) 手持灭火器
(30) 探照灯
(31) 雷达反射器
(32) 保温用具
(33) 带舵浆
(34) 艇底塞
(35) 救生把手索
(36) 抗风火柴
(37) 燃油滑油
(38) 桅帆及索具
(39) 布油袋
(40) 橙黄色风雨蓬
(41) 艇内空气瓶
2. 艇内急救药箱包括下列物品,每月全面检查艇内急救药箱内的药品,清点数量,检查药品是否缺少和有效期,应保证符合公约的要求。
(1) 绷带 8X600CM
(2) 绷带 4.8X600CM
(3) 纱布
(4) 三角巾绷带
(5) 医用胶布
(6) 药棉
(7) 止血带
(8) 镊子
(9) 绷带剪
(10) 别针
(11) 夹板
(12) 氨溶液
(13) 酒精
(14) 消炎粉
(15) 烫伤膏
(16) 四环素眼膏
(17) 止痛片
3. 救生艇柴油机及洒水系统,救助艇艇机
1) 每周检查发动机油箱油位,滑油油箱油位,启动试验并记录(至少运转3 分钟);确保救助艇发动机、救生艇发动机及洒水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该项周检记入航海日志。
2) 艇机启动蓄电池换新后使用不得超过四年。在艇机启动蓄电池安装点用醒目的标签标识更换的时间和下次需换新时间。每月检查蓄电池的外观和电缆连接状况。
4. 救生艇架 包括滑轮、限位、勾头、绞艇钢丝
1) 每周检查所有救生艇、救助艇及降落设备应进行目视检查,以确保其立即可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艇属具、吊钩的状态和承载释放装置正确、完全的复位;
如果天气和海况允许,救生艇,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除外,应在不承载任何人员的状态下从其积载位置做必要范围的移动已证实降落设备处于令人满意的操作状态;该项周检记入航海日志。
2) 每月检查艇架结构,除锈保养活络。滑轮、勾头、钢丝加油活络;限位器检查试验。检查:吊艇钢丝是否有过度损耗?救生艇基座的脱钩装置的固定螺钉是否有松动?救生艇玻璃钢外壳板有裂开的迹象吗?脱钩装置的底座是否完整和良好,并且能够防止水的进入,在固定区域的周围的玻璃钢外壳有没有褪色的现象?
如天气和海况允许,所有救生艇,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除外,应在没有承载任何人员的状态下,从其积载位置荡出。
3) 根据SOLAS 公约的要求,每年安排船级社认可的/或厂家授权的服务结构上船对艇架作相关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
5. 绞艇机(包括齿轮箱、电动或气动马达)
每月检查绞艇机构;检查齿轮箱工作状况及滑油油位和质量;检查气动马达并试验,如发现效率差,应拆检修理;检查测量电动机绝缘并记录。
根据SOLAS 公约的要求,每年安排船级社认可的/或厂家授权的服务结构上船对绞艇机构作相关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
6. 救生艇钢丝
1) 每月检查保养加油。
2) SOLAS 公约2006 修正案(MSC.216 (82)取消每30 个月调头的要求,按照海安会1206 号通函进行定期的检修时,检查钢丝时注意滑轮以及折点处,如发现艇索蚀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标准或者使用达到5 年(取早者),则应更换艇索,将钢丝产品证书存船备案并记录。
7. 救生艇操作规程、告示或标志
每月检查救生艇操作规程和救生艇标志是否保持完好。
8. 所有涉及救生艇及放艇装置检查检验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均按期检查检验。
9. 每艘救生艇应在弃船演习中每3 个月至少有一次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弃船演习过程中将救生艇降落下水及水面操纵试验时,并不要求操艇船员必须登艇并随艇一起降落水中。除非船长基于安全方面考虑认为操艇船员应随艇一起降落。对于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应在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的弃船演习时要求船员登上救生艇就座并系好安全带,开始降落程序直到释放救生艇(不必进行实际放艇,艇钩不必释放)。然后救生艇可仅乘载必要的操作人员释放,或使用满足LSA 规则6.1.4 要求的辅助降落方式降落入水(乘载或不乘载操作人员均可),这两种情况下操艇人员均应在水面上对艇进行操作。在不超过6 个月的间隔期内,救生艇均应乘载操艇船员自由降落下水,或按海安会通函1206 号中的指南进行模拟降落下水。
10. 除兼作救生艇的救助艇外,其它救助艇均应在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每个月乘载指定的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在任何情况下,应至少每3 个月按此要求进行一次。救助艇吊放装置和绳索按照厂家要求进行保养和更换。
救生筏及架子
1. 救生筏及释放装置每周目视检查,以确保其立即可用。
2. 筏体和架子
1) 每月检查救生筏外观和易断绳是否完好,检查保养救生阀架子。
2) 救生筏每年送专业公司检验一次,将检验报告及证书存船备案。
3. 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
1) 每月检查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
2) 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每年送专业公司检验一次或换新,将检验报告及证书存船备案。
4. SOLAS 第III/ 31.1 条修订了关于货船救生艇筏的配备要求,明确了可以快速从一舷移至另一舷的救生筏重量应不大于185kg,且应在同一个开敞甲板上,转移筏的通道中不应有障碍物。同时还指出,重量大于185kg 的布置(例如用小车从一侧移向另一侧,小车和筏的重量加起来大于185kg)不能作为满足此要求的救生筏,此种布置应每舷均须配备可以容纳100%的定员的救生筏。
抛绳器:包括火箭和药筒
每月检查抛绳器外观是否破损,根据抛绳器产品证书的有效期限判定是否在有效的范围内。
救生设备的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救生设备每次检查维护保养应及时记录在专门的维护保养记录簿中。除此之外:
1) 周检项目按公约要求要记入航海日志。
2) 按照SOLAS 第III 章,Regulation 36 要求定期检查、保养救生设备,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备注:本计划参照SOLAS 和LSA CODE 制定,未尽之处,请参阅相关公约、规则及其最新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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