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过很多因为VHF被处罚的船友,了解了一些内情,在这里普及给大家,希望大家对照检查一下自己船舶是否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存在,及时纠正,避免吃亏。
一、必须核查的四项内容
1.看看你船的VHF设备是否属于大功率设备。
有的话赶紧拆下。
船舶通信设备发射机功率应在6~25W之间,大功率无线电设备一旦开启使用,将严重干扰和破坏其他船舶,给船舶安全航行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大功率无线电设备通常是指超出甚高频输出功率25W的无线电设备。市面上常见的无线电大设备型号有:TM271A、TM281A、FT2900R、FT2980R、FT-1802M、TH-9000、IC-F111、IC-58F、IC-2200H、FT2900、TH-9000D、FT-7900R、FT-1907R、FT-8900R、FT-400XDR、FTM-100DR、TM-481A等。
2.核对一下你船的VHF设备,看看型号是否与电台执照相符。
如果不相符,赶紧重新换发执照,并留存相关证据,防止在换发期间被检查出来。因为电台执照标注型号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被处罚的大有人在。另外,还需要查看一下船舶检验证书簿,看看无线电一栏VHF设备型号是否与实际相符。
3.核对一下VHF设备数量是否与证书标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赶紧拆下来,或者在被检查前,赶紧拆下来。
船友们为了使用方便,顺便多安装了一台,因此被处罚的也不少。如果是这样,在检查时必须拆下来,否则将会被认为没有经过许可安装无线电设备而处罚。
如果船上使用的设备损坏了,买了新的以后要办理证书,不能擅自使用。船东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申请变更船舶电台执照,还应提供船检证书上载明航行设备和无线电设备相关页。
4.核查每一台无线电设备是否有产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
笔者也经历过没有产品证书被处罚的!
二、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1.无线电执照过期
海安法第95条:对船东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无线电设备与电台执照不符
有可能依据海安法第96条:对船东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有可能依据海安法第101条: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至三个月。
还有可能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安装使用无线电设备
擅自安装,意味着与证书不符,所以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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