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靠好码头后,关注“福州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选择“重载船出港交底”,做好闽江口内港区重载船培训,获得满分,并填写船名、联系电话、船舶载重吨、本年来港次数等基本信息后,就算完成闽江口内港区重载散货船“面对面”交底,装货完毕后可以等待潮水出港。
回答于 2023-04-17 16:49
申请实施临时水上交通管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水上临时交通管制申请表; (2)安全措施; (3)所涉船舶资料(如有); (4)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备案的证明材料,水上演习、涉水军事活动的批准文书(如有); (5)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如有)。
回答于 2023-04-17 16:47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遇有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通告。
回答于 2023-04-17 16:45
船舶应在船舶事发后抵达第一港 24 小时内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递交海事声明,如果认为抵港前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引起货舱货物受到损害的,应在开舱前递交海事声明。
回答于 2023-04-17 16: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公告 2021 年第5 号)要求 300 总吨以上国际航行的船舶应持《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所以国内航线的船舶不强制要求办理,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
回答于 2023-04-17 16:43
船籍港船舶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代理人可现场窗口或网上申请办理《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向福州海事局申请该证书,首选方式为网上办理,注册并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 /政务服务/通航业务/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的“在线办理”/进入“申请信息填...
回答于 2023-04-17 16:42
不需要注销,但由于《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上记载了“设备种类”和“示位标序列号”信息,《船舶电台执照》上记载了设备的型号信息,所以需要根据设备变更具体情况(设备型号、数量、增减等)通过补发相应证书的形式进行相应 记载信息的变更。举例: (1)EPIRB 型号发生变更,因 2 份证书上记载的 EPIRB 信息...
回答于 2023-04-17 16:41
船舶存在以下情况,需要先注销之前的水上移动业务标识: (1)变更船籍港; (2)变更船名; (3)变更所有人; (4)变更船舶种类。
回答于 2023-04-17 16:39
船舶电台执照有效期不超过 3 年,到期前 6 个月应申请到期换证;到期前换证的,新签发的证书有效期将自原来执照截止日期的次日起算再 3 年。
回答于 2023-04-17 16:38
向福州海事局申请有 2 种方式: (1)到福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2)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网上办理,在平台上传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推荐方式)。
回答于 2023-04-17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