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取得的船舶,指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2)新造船舶,指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 (3)因继承取得的船舶,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 (4)因赠与取得的船舶,指船舶赠与合同和交接文件; (5)依法拍卖取得的船舶,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船舶移交完毕确认书; (6...
回答于 2023-04-17 17:17
以下船舶可以到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场所的中国公民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场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但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回答于 2023-04-17 17:15
船舶所有人未发生变化而需要变更船名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重新申请核定船名,并说明船名变更的原因。新的船名核定后,登记机关应当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船名变更登记手续。船舶所有权转移后需要变更船名的,应当在办理新的船舶所有权登记前,申请核定使用新船名。
回答于 2023-04-17 17:14
境内建造的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向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申请材料到船舶登记机关现场申请,也 可 以 先 通 过 中 国 海 事 一 网 通 办 平 台( https://zwfw.msa.gov.cn ) 或 中 国 海 事 综 合 服 务 系 统(https://csp.msa.gov.cn)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然后到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申请
回答于 2023-04-17 17:13
以下船名不能使用: (1)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有关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同意的除外; (2)与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有关国家机关、政党同意的除外; (3)与国家领导人姓名相同的; (4)与政府公务船舶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 (5)申请人户籍地以外的省、市简称加船舶种...
回答于 2023-04-17 17:12
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由企业法人依法成立的开展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经营的船舶,可以依据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所在地就近选择船舶登记港。融资租赁的船舶,可以由租赁双方依其约定,在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住所地或者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
回答于 2023-04-17 17:11
(1)船舶应于 4 小时前向预计驶离或抵达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 24 小时;航程不足 4小时的,应在驶离的同时报告下一港进港信息。船舶在港时间不足 4 小时的,应在抵达后立即报告出港信息; (2)重大活动期间,船舶应根据活动期间特殊要求进行进出港报告; (3)因无通信信号覆盖导致无法...
回答于 2023-04-17 17:09
当船舶报告的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更正时,应当变更报告或撤销后重新报告,并在进港报告中注明原因,同时将变更报告内容如实在《航海日志》或《航行日志》内记载。
回答于 2023-04-17 17:07
船员上下船操作必须配合着进出港报告才会交换数据,在进行船员任解职时,船方需先在船舶报告系统进行船员上下船操作,再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操作后,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才能接收到船员上下船数据。
回答于 2023-04-17 17:04
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进港时)上一港、拟靠泊港口及码头泊位或停泊位置、拟进港时间、进港船舶首/尾吃水;(出港时)下一港、拟出港时间、出港船舶(预计)首/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码,无适任证书的录入身份证号码;其他人员(货船非船...
回答于 2023-04-17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