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MEPC第55次会议通过MEPC.159(55)决议,发布《经修订的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出物标准和性能试验指南》。在这个修正案中,首次引入了灰水的概念,定义灰水包括洗碟水、淋浴水、洗衣水、洗澡水以及洗脸水,提出若将灰水并入黑水收集系统,则应满足黑水同等的排放标准,但并未强制要求处理灰水。 MEPC.227(64...
回答于 2023-05-04 16:40
不能。尾气超标与机器保养情况和人员操作情况密切相关,不能证明燃油超标。但是如果在湖北发现船舶尾气超标,可以移交给湖北省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 依据是《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第四十四条“在本省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污染物排放...
回答于 2023-05-04 16:38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船方自己做好应急准备即可,不需要向海事部门报告。一网通办有这个模块是供沿海船舶报告用的。
回答于 2023-05-04 16:37
危防处。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细化落实2022年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安全函〔2022〕286号)附件1的任务分工表第20小项:加大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监管力度,在部海事局对应的指导处室是危防处。
回答于 2023-05-04 16:36
四类。虽然部海事局还没有公布(400总吨以上船舶)新的垃圾公告牌样式,但根据最新的船检规范(2019版),垃圾应该分四类,而且这四类是跟城市垃圾分类方法接轨的,毫无疑问分三类的做法肯定会被淘汰。 各船舶单位现在可以参照400总吨以下船舶《垃圾公告牌》的样式来对400总吨以上的船舶进行制作。
回答于 2023-05-04 16:35
已被废止。依据是《关于废止37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7号)。
回答于 2023-05-04 16:33
可以。违反条款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处罚依据是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回答于 2023-05-04 16:32
是。25号令第八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授权海事部门对码头进行处罚,所以码头也是海事部门的监管对象,开展防污染周期性检查的依据是部海事局发布的《海事行政检查规定》,根据25号令对码头的防污染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检查,依据是充分的。但目前部海事局发布的《权责清单》里还没有这一项内容。
回答于 2023-05-04 16:30
对船上有,对岸上没有。对船上的噪音控制依据是2012年11月30日IMO通过的《MSC.337(91)船上噪声等级规则》。
回答于 2023-05-04 16:28
烧焊属于明火作业,其批准手续由各公司的体系文件自行约束,海事部门没有限制性规定,正常进行明火作业报备即可。报备的具体要求可参考《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2004)》。明火作业不报备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第十九条进行处罚,但如果是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明火作业,则按照第二...
回答于 2023-05-04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