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船管开始下调船员工资,给出的理由是:
1、国外船东控制成本,用外籍船员了
2、挂方便旗的中国船东也都选择混派或全套外国船员了
3、挂中国旗的船东也应海事局新政在试点用外籍船员混派
4、你们工资高了,船东让我们降工资,现在很多船员等着上船呢
降工资是市场大趋势,是受市场调节的,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毕竟签的合同,本来是受法律约束的,和船员友好协商去调整合同内容,其实也无可厚非,但不能威胁,更不能一边倒的减轻自己的责任。邮件中注意到一点,“对于不能接受的,要提出休假书面申请……算满合同下船,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船员不能接受,得船员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呢?船员并不想休假,只是想按照正常合同工资干满合同而已。
如果算满合同下船是按照满合同来结算工资的话,那还算地道,如果只是想通过让船员提出休假,来规避违约责任的话,确实不太道义。但毕竟也没办法对船管有太高期待。
对于在船的人,我们也无法得知他们的实际选择。老赵我只想说一句:
老赵希望这些船东或者船管记住,下次市场上疯狂涨工资,船员在船要求加钱的时候,请你tm的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中国船员没有契约精神。更不要站出来喊口号呼吁中国船员要有契约精神,要有职业精神,试图站在舆论的高地来PUA船员。你TM也没有,就不要TM地呼吁这呼吁那了,你不配!
也希望某些船员,多站在船员角度,呼吁呼吁船企尊重合同,严守契约精神,当年是招商局还是中国远洋了,第一次做远洋运输业务,由于准备不充分,只接到一单货,仍然不计亏损的将货准时送到了。这种才叫契约精神。
以下为信件原文
上海XX国际派YY各轮船长及全体船员兄弟们:
大家好!
疫情三年,大家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终得平稳渡过。在此,谨代表上海xxxx对各轮船长和全体船员兄弟们的坚守和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三年以来,随着度情的发展,国家对Y情管控的步步开级,中国船员在各港口的正常换现受到严重阻碍,伴随而来的是中国船员工资水平的节节攀升、国内外换班成本呈几何倍数的增长,各船东为了尽可能的控制成本,国外船东在近三年来陆续选择弃用中国船员,转而使用印度、菲律宾、印尼、缅甸、越南、孟加拉甚至非洲等国的船员代替中国船员的岗位,挂方便旗的中国船东也大都选择混派或全套外国船员,甚至挂中国旗的船东也应海事局的新政在试点用外籍船员混派,外籍船员的工资及换班成本基本维持甚至更低于在疫情前中国船员的水平。
由此,中国船员原有的岗位大量的被外籍船员所取代,伴随而来的是中国船员一船难求、一岗难觅,众多岗位的船员已产生严重过剩,排队等船上的现象,各船东大幅降低船员工资、取消疫情补贴的消息此起彼伏。
年前应船东公司的多次要求,自2023年1月1日始要求我司降船员工资、降低船员租金成本,后经我司极力争取和劝说,最终船东同意将原合同工资维持至2023年1月31日,新的符合现行中国船员市场工资水平的工资标准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在此,特向各轮船长和船员兄弟们通报和征求意见如下:
1、对于2022年12月31号前上的船员兄弟们自2023年2月1日将下调工资如下:高级船员统一降300USD/月,普通船员(实习生除外)统一降400USD/月。原有我司承诺的合同工资将不再执行,将一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希望全体船员弟们的理解和配合。对于能接受新工资标准的船员,将在船继续服务至合同期满;对于个别实在不能按受的船员兄弟,请在本周五(2023年3月24日)中国时间18:00前向我司提出休假的书面申请,我司将会尽可能在当地港口安排这批船员的正常休假工作,所有上下船的费用及换班费用公司承担,算满合同下船,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2023年1月1号后上船的船员维持不变
3、在本周五(2023年3月24日)中国时间18:00前未提出休假的船员,均视同自愿接受下调后的工资标准,直至满合同下船。
以上,请各轮船长收到后并发送收妥确认,并打印张贴在船舶公共区,让全体船员知悉并理解。
顺致全体船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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