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事情正在起变化。船员市场的变化来了,陆续有收到船员投稿,船上薪资有调整。这样的例子很多,合同在变化面前似乎不值一提,商业精神、职业精神似乎是一种奢求。
但我们仍然发现,有一些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某油轮船东工资也作了调整,但并非一味下降,有升有降,虽然整体来看,依然是跟上了市场工资下调的变化,但公司公布的调整方案,很有人性,且尊重合同。此次薪资调整执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也即3/15日之前面试的执行以前工资待遇,3/16日后面试的执行新标准。
很合理,公司的管理团队很有商业精神,点赞,值得每一个船东和船管学习。
如果合同超期,船东未及时安排休假,还会有额外的超期奖(一般为基本工资),如果在港口等着上船时间久了,也会有待派工资和食宿补贴。相比之下,某些公司的调薪方案就显得多少有点没有商业精神了,4月份上船的及在船提职的从4月开始执行新标准,其他在船船员5月1日开始执行,不接受的船员,由船员提出休假申请,公司就会在五月一日之前安排换员。
当然公司节约成本也无可厚非,只要能按照正常解除合同予以一定赔偿也不是不行,会给补偿吗?船员为啥非得配合提出休假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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